2.注重整體的統一與個性的體現相結合?
城市景觀需要整體統一協調,城市公共設施則追求多樣性與個性的并存,雖兩者之間存在矛盾,但精心處理這對矛盾,卻能使城市視覺環境達到統一之中兼有豐富變化的完美效果。城市公共設施設置應以城市規劃為依據,從城市整體環境出發,使兩者和諧統一,以不影響城市形象的整體性為基本原則。要將城市公共設施作為點綴,與城市建筑、道路、設施、綠地、彩燈……等等一些組合成一個整體景觀。此外,一定地段、街區的各類設施、內容、形式雖然各異,但其設置的位置、尺度必須統一規劃,否則,將使有序的城市景觀變得雜亂無章,污染視覺環境。?
現代都市中有商業區域、有公共文化活動區域、有政府辦公區域、也有私人住宅區域,在城市的總體布局中,不同的區域應有相應的合理規劃,應按照功能與氛圍的互不相同,按照通風、采光、空間以及私秘性的要求,按照合乎人情與交通便捷的要求,對公共設施進行系統化的布局與有機組合,而不應只停留于其本身的設計,應考慮它對該區域的空間環境的影響。只有充分研究公共設施與區域、與城市大環境的關系,進行動態的整合和精心的處理,才能創造出富有個性的區域環境。?
3.注重與整體環境相協調?
(1)與道路相協調?
從靜態和動態的視覺要求出發,使公共設施的位置、尺度、造型、材料、色彩與周圍道路環境協調統一、互相襯托,并有機地融于城市景觀環境之中,從而烘托出城市商業繁華的景象和城市獨特的風景。?
(2)與建筑物相協調?
城市公共設施的尺度、色彩、形態應與建筑物立面有機協調。其尺度不宜過大,切忌分割建筑物原有立面、破壞發的原有使用功能、破壞建筑物頂部造型等;色彩宜以建筑物原色為基調,與之協調;形態宜按建筑物立面的要求進行選擇,點綴豐富的建筑立面,與之整體統一。?
(3)與市政設施相協調?
城市的許多公共設施,如照明燈桿、候車亭、郵政信箱、電話亭、宣傳欄、道路指標牌等,其本身就是城市景觀的一部分,承擔著藝術點綴的作用。這些城市公共設施,要統一精心設計,面積、尺度不能過大,以避免喧賓奪主,同時又不能影響其使用功能。?
(4)與城市綠化相協調?
城市公共設施與綠化要有機結合、互相協調,設置公共設施時要區分不同綠地的功能,防止數量過多或面積過大而破壞公園綠地的綠色景觀。?
4.注重視覺效果?
城市公共設施對于城市景觀的構筑是必不可少的。它以一定的造型、色彩、質感與比例關系,運用象征、秩序、夸張等特有的手法作用于人們的心理,給予人們視覺上的快感。在對城市公共設施的設計中,應隱喻時代的精神與觀念,傳達當地的歷史文化與民俗風情,與其他實體一起組成城市的形象,反映城市特有的風貌與色彩,表現城市的氣質與風格,同時體現出城市居民的精神文化素養。
由于城市公共設施的公眾性強調大家的共同分享,使人人有欣賞藝術、親近藝術,甚至接觸藝術的機會。著名的維也納設計師卡米洛•西特曾指出:“城鎮應當像大自然的美景一樣,使人感到賞心悅目……建造城鎮時,不僅要給居民以保護,而且要給居民以快樂。為了達到后一個目的,城鎮建設除了技術問題要考慮外,還有藝術問題需要考慮。”?
(編輯: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