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城市網消息 (記者萬家長) 今年10月31日,順德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發布信息稱,順德今年新增保障房7750套的開工任務超額完成,總體套數達到7796套,100.59%完成開工任務。為了讓更多市民享受這一政策,這批保障房該如何進行分配?準入制度和退出機制又如何規定?這是順德未來安居工程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現狀直擊
今年7月15日,容桂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公布容桂首個新建保障性住房工程——容桂經適房(新豪樓)72套住房合乎條件的申購者名單,并進行公示,最后有22戶申購者進入公示階段。9月2日,容桂新豪樓舉行公開抽簽選房儀式,22戶申購者進行公示后的19戶參加了抽簽并得到自己的“心水房”,剩下的53套將轉為保障房其他用途。
同樣是經適房,大良順屏樓則經歷了比較漫長的過程。2007年,大良建設首批120套經濟適用房順屏樓,2009年4月開始出售。不過,銷售兩年后,仍有27套房子未出售。今年5月初,順德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發出通告,這批原本只面向大良市民的經適房,向除容桂外的順德市民開放銷售,今年10月27日,剩余的27套終于售罄。
記者了解到,這120套大良首批經適房銷售時間達2年多之久,主要原因也是經適房的申請門檻過高。去年3月,為擴大經適房的惠及面,順德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曾向上級部門提交了放寬申請條件,計劃將人均月收入1050元的條件放寬到1400元,但未獲批準。
■突破思路
今年2月中旬,順德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在公布將建設1300套保障性住房時,便公布了相關保障房類型的標準,其中,廉租房要求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不超過700元,經濟適用房要求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不超過1050元。這兩者也同時要求本地戶籍,并且人均居住面積低于12平方米,同時還規定了申請居住面積的最高限制標準。在公租房和限價房方面,僅規定了申請居住面積的最高限制標準。
今年8月8日,為了更好的解決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和實際情況,順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發文確定住房保障的有關標準。
記者注意到,相對2月中旬的標準有些放松。其中,廉租房保障準入家庭經濟收入標準為每人每月不高于780 元,經適房保障準入家庭經濟收入標準為每人每月不高于1170 元,并且人均居住面積都不得高于13 平方米12平方米。
同時,在申請居住面積方面沒有最高限制,僅要求廉租房保障面積標準(即解決標準)為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5平方米,也都沒有戶籍限制。該份文件也沒有規定公租房申請居住面積的最高限制標準,僅在銷售方面做了相關規定,規定公租房月租金標準指導價為16元/平方米,以及對2001 年底前建成的政府權屬公租房(直管公房)租金標準作了規定。不過,全文并沒有提及限價房的相關內容。
據了解,大良今后將不再新建經適房,順德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表示,符合申請保障房資格、抽不到經適房的群眾,可以申請租住正在建設的公租房。
記者了解到,下階段,待省住房保障條例出臺后,順德區將結合順德的實際,在現行住房保障政策文件的基礎上,整合一部綜合各類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審批、輪候、分配和清退等各方面規定的實施細則。
■市民期待
以前看到很多關于順德保障房的消息,看到的公示都是關于有多少套房子準備銷售,需要怎么申請,有多少人申請等信息;房子最終給了誰,沒有公開名單。另外,每次公示也沒有響應的配套政策。
對此,我希望保障房的信息做到完全公開化、透明化,除了多少套房可以申請,誰有資格申請,怎么申請等進行公開,還應對誰得到了房子進行通過媒體、網絡進行公開,利于廣大市民監督,也就不會出現其他地方有開寶馬車的人申請保障房的事情發生。
保障房分配過程搞得好,對市民和政府都有好處;搞得不好,政府在做了工作之后也得不到市民的認同。——陳澤來 北滘工會 政協委員
(編輯: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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