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城市網(wǎng)消息 (記者陳琴琴) 昨日(3月4日),記者從容桂2014年創(chuàng)文工作會議上了解到,3月份容桂將開始啟動“容桂好人”評選。
“容桂好人”之星評選主要表彰在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yè)奉獻、孝老愛親、慈善公益、自強不息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績和貢獻的先進個人。活動評選對象為凡學習、生活、工作在容桂的人士、或旅居海外(港澳臺)僑胞,不分職業(yè),年齡、性別、凡積極參與容桂文明建設、熱心公德公益事業(yè)且符合有關評選條件的人員都可列入推薦評選對象。不過已獲順德好人稱號的人士將不再參與評選。
活動評選采取單位推薦和自薦相結合的形式,最終評選出10位“容桂好人”之星。評選從3月份開始發(fā)動推薦,經(jīng)歷初步篩選階段、宣傳階段、評審階段、社會公示階段、表彰階段,8月份結束評選。容桂公民教育委員委員、決咨委委員將擔任“容桂好人”之星評審。會上,容桂黨工委書記賴雪暉強調,社會應該要對好人好事多宣傳,傳播社會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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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遇離家小男孩,她報警送回家
據(jù)了解,就在3月2日,在容奇大橋上就發(fā)生了一件好人好事。當天晚上8點半左右,家住大良市民梁斯琪從容桂開摩托車回家,途徑容奇大橋時看到橋上有一名身穿雨衣的男孩在橋上一個人走著,經(jīng)過一番詢問后,梁斯琪報警通過警察將孩子送回家。
“那個男孩目測大概8歲左右,一個人在容奇大橋上,感覺很危險,懷疑可能是迷路了或者離家出走。”梁斯琪告訴記者。隨即,梁斯琪逆行趕到小男孩身邊。在梁斯琪的一番下,這名小男孩聲稱從是容桂細窖小學的一名學生,要去大良找阿姨,因為被爸媽打了。梁斯琪細細觀察下發(fā)現(xiàn)男孩臉上很臟,且有一些傷痕。隨后梁斯琪帶著男孩前往大良,尋找男孩阿姨住址。
但是找了一番之后并沒有找到小男孩口中所說的地點,而與此同時由于小男孩說不出阿姨家的聯(lián)系方式以及家庭地址,梁斯琪立即撥打電話報警。不到5分鐘,警察趕到現(xiàn)場后,梁斯琪才離開現(xiàn)場。
“其實這是一個很普通的行為,如果我再次碰到這樣的事情,我依然會伸出手幫助這個孩子。”回到家后,雖然梁斯琪朋友聽到她的事例后并不贊同她的做法,認為她應該一開始就撥打電話報警,讓警察來解決,而不是帶著小男孩去找地方,“他們認為有時候會出現(xiàn)犯罪分子利用小孩為誘餌犯罪的事情,到時候發(fā)生了事就什么也說不清了。”
據(jù)了解,梁斯琪平常也積極參加公益慈善活動,她還跟朋友一起組織捐款救助或探望獨居老人、留守兒童,“有時候我們100塊錢只能吃一頓飯,但是對于他們來說也許可以讀一年書。有能力我們應該要多幫幫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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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德城市網(wǎng)法律顧問:廣東力創(chuàng)律師事務所 沈密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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