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企業明示加收服務費,就合法嗎?
順德城市網消息 (記者王卉林) “我并沒有額外享受其他服務,為什么要多交10%的服務費?”剛剛過去的五一假期,讓李女士非常不愉快。原因是她前去餐廳吃飯,卻被告知節日期間,每道出品均加收出品服務費10%。這到底是否合理合法?
顧客
節日餐廳消費,卻被告知要加收10%服務費
昨日(5月4日),家住大良的李女士向順德城市網記者報料稱,5月2日她去大良富豪西餐廳吃飯,正準備點餐,就被告知節日期間,該餐廳的每道出品均加收出品服務費10%。
“當時我還以為節日期間,增加了一些其他服務,例如贈送水果、小吃什么的,所以需要加收服務費。”經常在這里用餐的李女士,很好奇的詢問服務員,是不是五一期間有一些特別活動,所以加收服務費。但令李女士失望的是,與平常相比并沒有什么特別的。
餐廳
物價人工費上漲,20年來一直都這樣操作
李女士告訴記者,服務員解釋稱,由于節日期間,物價上漲,而且需要給員工雙倍工資,所以需要加收服務費。“她邊解釋邊翻開菜單首頁,貼著的公示上標明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這四個節日期間,每道出品均加收出品服務費10%。”
服務員還告知李女士,這個規定并不是今年才有的,從餐廳開業20年來都是這樣操作的。“而且不只是我們一家,很多餐飲店都會在節日期間加收服務費,而我們是都會事先告知顧客,不是消費完了才說明的。”
盡管餐廳提前告知了李女士,但李女士覺得這并不合理。“許多行業五一都照常營業,為什么就偏偏餐飲店需要顧客來額外買單?”李女士很氣憤的表示,難道這樣的市場行為是不受管控的嗎?
消委會
收服務費不違法,若未提前告知可以維權
帶著這樣的疑問,順德城市網記者聯系了區消委會。其相關人員介紹到,到目前為止,法律法規并沒有禁止餐飲企業收取服務費的規定,餐飲企業可以自主決定收或不收,所以富豪西餐廳之舉不屬于違法行為。
另外,消委會還說到,餐飲企業對消費者收取服務費,屬于市場行為。若餐飲企業在收取這項費用前,沒有事先告知消費者,或者沒有在顯著位置公示服務費價格,消費者可撥打12345、12315進行消費維權投訴。而至于10%的服務費是否合理,則要由物價部門判斷。
對于消委會的解釋,李女士表示,餐飲企業隨意收取服務費,對消費者來說并不公平,但目前卻沒有明文規定不能收取,更讓消費者覺得尷尬。“如果說收取服務費是餐飲企業的一種市場行為,只要店家明示,交易雙方認可即可。但是,任何市場行為都需要必要的有效監管,僅僅靠市場自律、行業自律很容易會陷入無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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