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點長期占道經營被依法處罰(杏壇環運分局供圖)
順德城市網消息 (記者鄒維俊 通訊員田進濤) 長期占道經營,還抗拒執法?順德城市網記者今日(3月16日)獲悉,法院近日對該“霸道”行為主體進行了強制執行扣除4000元罰款,當事人也因抗拒執法而自食苦果。
據市民報料,位于杏壇鎮悅來路9號的一店鋪長期把花卉等商品放置于人行道上,嚴重影響市容秩序。對此,杏壇環運城管分局執法人員已多次對當事人進行勸導教育并要求自行改正,但當事人依然“我行我素”,繼續占道經營。2014年6月,分局決定對當事人何彩雁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罰款2000元。
然而,當事人拒絕配合執法,當執法人員把《責令整改(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行政處罰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催告書》等送到當事人手上時,當事人拒絕簽收,拒不履行行政處罰。2014年11月,分局將案件移交至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直至2015年3月,歷時9個月的案件終于塵埃落定,人民法院依法強制扣除當事人銀行賬戶內4000元罰款,當事人抗拒執法最終也難逃處罰。
對此,執法人員提醒廣大群眾,違法行為無分輕重,抗拒執法終究要被罰,而且處罰結果會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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