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佛府辦【2014】72號)、《佛山市非戶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實施辦法》(佛府辦【2012】36號)、順德區《關于貫徹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工作意見》(順流管辦[2015]6號),《順德區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計分指標》以及順德區教育局《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政策性優惠入學實施辦法》(順教【2013】7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的實際, 現就2015年公辦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對象、原則及學位安排
(一)招生對象:年滿6周歲(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身體健康,有正常學習能力,具有我鎮戶籍的適齡兒童、符合政策性照顧借讀及普通借讀的非北滘戶籍適齡兒童。
(二)招生原則及學位安排:
2015年全鎮公辦小學一年級共開設47個教學班、共提供2115個優質學位。按照先招錄戶籍生、統籌解決政策性照顧借讀生、普通借讀生積分入學原則招生。
1、北滘鎮戶籍兒童:
遵循屬地管理、劃區域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進行。
2、非北滘鎮戶籍兒童:
(1)屬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的,由鎮教育局優先統籌解決學位;
(2)屬普通借讀生的,實行積分入學政策,由鎮教育局、鎮流管辦根據學位情況、志愿、積分的高低等統籌安排,額滿即止。
上級部門如有文件規定享受戶籍人口入學待遇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政策性借讀生和普通借讀生的界定
(一)政策性借讀生。依據《佛山市非戶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實施辦法》(佛府辦【2012】36號)文件,政策性借讀生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屬于政策內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計生部門處理完畢的非北滘戶籍子女。
1.父母雙方均為現役軍人或支援邊疆建設或從事地質勘探等長期野外工作,委托本鎮戶籍居民照顧(監護)的適齡子女。
2.北滘鎮優撫對象適齡子女。
3.北滘鎮戶籍居民合法收養的適齡子女。
4.父母均長期患重病或失去監護子女能力的殘疾人,委托本鎮戶籍居民照顧(監護)的適齡子女。
5.符合教民〔2011〕8號文規定的進藏干部職工子女。
6.按規定引進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員、博士后、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才的適齡子女。
7.在北滘鎮工作的歸國創業留學人員適齡子女。
8.符合粵教基〔2005〕3號文件規定、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廣東省居住證》(屬引進人才類),并在本鎮居住的非戶籍人士適齡子女。
9.佛山市區級以上政府認可的有突出貢獻的非戶籍人士適齡子女。
10.在北滘鎮投資的項目竣工投產或開業、營業兩年以上, 項目投資額不低于50萬美元的外商和港澳臺人士或項目投資額不低于200萬元人民幣的非戶籍人士的適齡子女。
11.在北滘鎮居住且獲得住宅房產權證明,住宅建筑面積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戶籍人士的適齡子女。
12.持有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華僑身份證明,并在本鎮居住的華僑適齡子女。
13.持有《廣東省臺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并在本鎮居住的臺灣人士適齡子女。
14.非戶籍人口在順德區內連續繳納社會保險5 年以上(含5年),且目前在北滘鎮繳納社保,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業或經營證明,有計劃生育證明并依法納稅的適齡子女。
15.父母一方是北滘鎮戶籍人士的適齡子女。
16.符合佛府辦〔2010〕156號規定,被批準入戶但尚未辦理入戶手續的農民工隨遷適齡子女。
(二)普通借讀生。不符合以上16 類情況,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北滘居住,且已在佛山市連續辦理1年以上(含1年)《廣東省居住證》,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廣東省居住證》有效期內提交申請并經核實,其子女屬于普通借讀生。
三、報名時間、地點、辦法和錄取公榜
本次招生報名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是北滘戶籍生
1. 報名時間:4月25日(星期六)上午8:00—11:30時; 下午2:00-5:00時。
2. 報名地點:所屬學區的小學
3. 報名辦法:攜帶適齡兒童及各項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材料:①兒童及其父母的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復印首頁、戶主頁、報讀兒童頁);②兒童預防接種證明(憑接種證到北滘醫院防保科查驗并開具證明)
4. 錄取公榜時間和地點:4月30日前在各公辦小學門口和鎮教育局網站http://www.sdbjedu.com/ 招生考試欄目公布。
5. 獲得錄取資格的學齡兒童需在5月4日(星期一)到所在學區公辦小學進行學位確認,逾期不到學校確認者視為放棄學位。
(二)第二階段是政策性照顧借讀生
1. 公布剩余學位數:5月6日,在各公辦小學和鎮教育局網站http://www.sdbjedu.com/ “招生考試”欄目公布剩余學位數。
2. 報名時間:
①索取申請表時間:本招生方案發布即日起,申請人可到各公辦小學和幼兒園門衛室索取有關報名資料。
②提交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時間:5月9日(星期六)上午8:00—11:30時; 下午2:00-5:00時。
3. 報名地點:到就近的公辦小學報名,由鎮教育局甄別后,統籌安排學位。
4. 報名辦法:攜帶適齡兒童及各項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詳見附件3)。
5. 錄取公榜時間和地點:5月20日上午9: 00時,公布地點同上。
6. 獲得錄取資格的學齡兒童需在5月23日(星期六)到所在的被錄取的公辦小學進行學位確認,逾期不到學校確認者視為放棄學位。
(三)第三階段是普通借讀生
1. 剩余學位數公布:5月25日前,在各公辦小學和鎮教育局網站http://www.sdbjedu.com/ “招生考試”欄目公布剩余學位數。
2. 報名時間:
①索取申請表時間:本招生方案發布即日起,申請人可到各公辦小學和幼兒園門衛室索取有關報名資料。
②提交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時間:5月30日(星期六)上午8:00一11:30時; 下午2:00-5:00時。
3. 報名地點:各公辦小學(除中心小學、承德小學外)、鎮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窗口同時受理。(申請人只需在一處申請,不必重復申請)。
4. 報名方法:攜帶報名所需的入學申請表(附件4-5),提交各項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附件6)。
5. 積分公布時間:
①6月23日:鎮教育局、流管辦聯合公布已報名的普通借讀生積分結果。
‚6月23-27日:家長可憑《順德區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受理回執》到提交申請的學校進行積分查詢(公榜地點同上),申請人對積分排名有異議或意見的,可于結果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鎮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積分制服務管理窗口提出積分項目復核要求。
ƒ6月28日:公布普通借讀生錄取名單,鎮教育局根據剩余學位、積分高低及入學志愿等情況統籌安排學位。
6. 獲得錄取資格的學齡兒童需在6月29日(星期一)到所在的被錄取的公辦小學進行學位確認,逾期不到學校確認者視為放棄學位。
四、報名提交的材料
(一)北滘戶籍的適齡兒童:學童及其父母的戶口簿、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明(憑兒童免疫證到北滘醫院辦理,由醫院出具驗證證明)。
(二)非北滘戶籍的適齡兒童:學童及其父母的戶口簿、學童的出生證、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明(憑兒童免疫證到北滘醫院辦理,由醫院出具驗證證明),還需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對照附件3、附件4的要求,攜帶報名所需的原件及復印件材料。
五、說明
1. 北滘戶籍生報名結束后才入戶北滘鎮的適齡兒童,由鎮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學位。
2.每一個適齡兒童只允許到一所公辦小學報名,重復報名取消入學資格。其中借讀生只能到第一志愿學校提出申請(可填兩個志愿)。凡已有小學學籍的均不接受報名。已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異地務工人員子女,不能申請積分入學。
3. 積分申請以個人自愿為原則。積分申請要求學童父母或監護人自愿提出申請,并親自到受理窗口辦理,不得委托他人辦理。
4.獲得學位安排的借讀生家長,必須在指定日期內到安排入讀的學校進行學位確認,逾期不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
5. 非戶籍人口子女申請入讀公辦學校提供虛假證件、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入讀公辦學校資格。
6. 政策性借讀生所有材料審核截止時間均為2015年5月29日(提交材料前一天),計算年份的以每年的5月29日為界。普通借讀生所有材料審核截止時間均為2015年5月8日(提交材料前一天),計算年份的以每年的5月8日為界。
7.入讀公辦小學一年級有關文件均可在各公辦小學、幼兒園、村(社區)公告欄和LED屏、北滘教育局信息網(http://www.sdbjedu.com/)等查閱。
8. 凡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可本招生方案。
六、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戶籍生和政策性借讀生的入學政策由鎮教育局負責解釋,普通借讀生入學政策由北滘鎮流管辦和教育局共同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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