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良農村資源豐富,構建農村集體資產交易平臺是大勢所趨
順德城市網消息 (記者王卉林) 昨日(8月19日),大良街道召開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工作會議,對出臺的《大良街道農村集體資產公開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簡稱“辦法”)進行說明和培訓。即日起,在大良街道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以及居(村)、股份社自行組織的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統一使用由區提供的集體資產管理交易系統,實現信息公開、資源共享。
據了解,隨著此“辦法”的出臺,標志著全區十個鎮街(道)全部開始實行集體資產交易平臺。“目前,大良共有126個農村集體股份小組,在冊登記的農村集體交易1755宗。”大良街道黨工委委員、社會工作局局長蘇德榮介紹到,集體經濟收益和分配直接關系到千家萬戶農村股東切身利益,整合到一個正規交易平臺,使管理范圍和形式由分散轉為集中統一。
此“辦法”共八章四十八條,主要含有管理辦法總則、交易過程說明及交易管理監督三大部分。制訂和細化了集體資產交易的工作流程和規則,從資產登記到資產臺賬管理、從意向立項到項目審批,以及信息發布到資產交易、結果公布到交易臺賬管理等整個環節,將進行層層把關、逐項公開、全程監控。
除此之外,為了減少居(村)、股份社報送資料“來回跑”現象,盡量簡化審批流程和事項,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免費為居(村)、股份社提供配套服務,如免費提供合同示范文本、政策咨詢等,確保交易過程便捷暢通。
“交易平臺的構建,將為我街道農村資產管理創建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大良黨工委副書記羅厚光強調,要深刻認識到實施此“辦法”的重要意義,農村集體資產交易涉及農民切身利益,事關農村發展和社會穩定,“此平臺的搭建,是預防腐敗現象滋生的需要,也是保障群眾利益的需要,是大勢所趨。”
對此,羅厚光提醒到,各行政服務站要指導居(村)委會和股份社嚴格執行本辦法,不能以“不清楚、不知道”的理由,不在平臺上完成集體資產交易。而對于權屬無爭議但手續尚未完善的農村集體資產交易,也須按照本辦法執行。
“這項新政策的出臺,有助于村居穩定和陽光交易,公開交易也能讓村民利益最大化。”新松社區行政服務站站長羅裕廣表示,此“辦法”將使得交易更加規范。
■知多D
農村集體資產交易是指居(村)、股份社集體獎擁有所有權的生產資料、無形資產、經營項目和依法取得使用權的集體資產,有償出讓、轉讓、發包、出租或以合作經營模式給本集體組織或組織以外的法人、個人經營或使用,并訂立合同確定雙方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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