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區教育基金會獎教獎學辦法
(2011年12月修訂)
為充分發揮教育基金的作用,促進我區教育事業的發展,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根據《順德區教育基金會章程》及教育形勢的發展制定本辦法。
一、教育先進鎮(街道)獎
通過區的審核,每年評出若干個教育先進鎮,授予榮譽牌匾,并予以全區通報表彰。
二、尊師重教獎
對為發展教育事業作出貢獻及尊師重教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每年評選6個先進單位、6名先進個人。頒發榮譽牌匾,并予以全區通報表彰。
三、優秀家長獎
每年評出20位優秀家長,頒發榮譽牌匾,予以表彰。
四、獎教部分
1、等級學校獎
①凡被評為全國重點(示范性)學校(幼兒園),獎勵學校(幼兒園)30000元。
②評為省一級學校(幼兒園)和省重點學校,獎勵學校(幼兒園)20000元。
③評為市一級學校(幼兒園),獎勵學校(幼兒園)15000元。
④評為區一級學校(幼兒園)獎勵學校(幼兒園)10000元。
⑤評為省示范性成人文化技術學校,獎勵學校10000元。
⑥評為省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獎勵學校5000元。
2、先進學校獎
①全區普通高中、職業技術學校每年分別按該類學校總數的50%評出我區先進學校,初級中學按25%的比例評出我區先進學校,成人文化技術學校按20%的比例評出我區先進學校,各鎮(街道)分別評出小學2所、幼兒園1所為我區的先進學校(幼兒園),區屬幼兒園評出1所為我區先進幼兒園,全區托兒所評出5所為我區的先進托兒所。并按照高(職)中20000元、初中15000元、小學10000元、幼兒園(托兒所)5000元,成人文化技術學校1000元給予獎勵。
其余類別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進修學校)視當年工作情況評定,給予15000元獎勵。
②獲國家級集體榮譽的學校,獎勵20000元;獲省級集體榮譽的學校,獎勵10000元,獲市級集體榮譽的學校,獎勵5000元。
3、高考貢獻獎
我區應屆高中和職中畢業生參加全國高考,摘取省綜合分前三名,按每人20000元獎勵其學校;入重點線按每人400元獎勵其學校;入本科線按每 人300元獎勵其學校,入省屬大專線(A線)按每人200元獎勵其學校。
4、先進教育工作者獎
(1)我區教育工作者(含幼師)評為省教育專家、特級教師,獎勵3000元;評為廣東省名校長、名教師,或建成廣東省名校長、名教師工作室,分別獎勵2000元;評為佛山市或順德區名校長、名教師,或建成佛山市或順德區名校長、名教師工作室,獎勵2000元。
(2)我區教育工作者(含幼師)受全國表彰的,獎3000元;受省表彰,獎1000元;受市(區)表彰,獎300元。
(3)教齡滿三十年的教師,發給獎金1000元。
5、教育科研成果獎
我區在職教師(含幼師、教研員)的已審批立項的教育科研項目、成果,獲國家級一等獎獎勵15000元,二等獎獎勵10000元,三等獎獎勵8000元;獲省級一等獎獎勵8000元,二等獎獎勵5000元,三等獎獎勵3000元;獲市(區)一等獎獎勵2000元,二等獎獎勵1000元。
五、獎學部分
1、優秀學生獎
我區在校學生被評為廣東省“三好學生”、“優秀學生”獎勵300元,評為市(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獎勵100元。(榮譽相同只獎最高項)
2、高考鼓勵獎
我區應屆高中畢業生參加高考,獲全省綜合分前三名,分別獎勵10000元、8000元、5000元;綜合分達省重點分數線,其中單科成績居省前三名且被錄取入學的,獎勵1000元;綜合分總分排省前800名的,獎勵3000元。(獲多項獎者只獎最高項)
3、自學考試鼓勵獎
凡本區青年,參加全國自學考試,取得本科和大專畢業證書,其畢業成績總分居全區第一名的,分別獎勵1000元。
4、碩士、博士學位獎
1992年后在我區高中畢業的順德籍學生,參加全日制碩士、博士學習,同時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碩士的獎勵10000元,博士的獎勵20000元。
5、競賽獎
我區學生參加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組織的各種競賽,獲國家級一等獎(第一名)獎勵500元,二等獎(第二名)獎勵300元,三等獎(第三名)獎勵200元;獲省級一等獎(第一名)獎勵300元,二等獎(第二名)獎勵200元。
除國家、省教育部門之外,其余省級及以上科技、文化、體育、殘聯部門組織的各種競賽,經審定后,納入獎勵范疇,獎勵標準同上。
(編輯:暨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