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背著父母買手機,誰該為此“買單”?(網絡圖)
近日,一名12歲的小孩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揣著幾千元到店里買蘋果手機,剛開始店員看他是小孩,不敢將手機賣給他。后來這名小孩卻“鍥而不舍”去了多趟,最終買到了手機。
孩子家長知道后要求退貨,并因此與商家發生爭執。但商家表示,手機已經被激活,無法全退。雙方為此發生了糾紛。順德城市網網友“金桔子”發帖發問:“如此情況下,到底是店員的責任還是家長的過錯?”針對此事,網友各有不同的看法。
家長監管不到位,不應推卸責任
“國內沒有哪條法例規定,不允許未成年人購買手機,此事明明是家長監管不到位,還將責任推給商家?”網友“羽墨”認為,是家長沒有對孩子進行金錢觀上的正確教導,放縱孩子任性消費才導致這場鬧劇,不應將過錯推卸給別人。
網友“天臺的月亮”亦表示贊同:“小孩消費,家長應負大部分責任,家長沒理由把氣發泄在別人的頭上。商品規定不能退全款,那就應該按照法規處理,態度很重要,這并不是商家的主要責任。”
商家應退款,家長要重視金錢觀引導
民法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包括10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而該名12歲的孩子就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小孩購買手機的行為超出了其民事行為能力范圍,應得到其監護人的確認。否則行為無效,買賣不成立,商家理應退款啊!”
網友“綠茵”則認為,與其爭論哪方的過錯,家長不如多花點心思教育孩子,從小培養他們正確的金錢觀;商家在售賣商品的時候多留心,不就能減少此類事件的發生嗎?(沙楊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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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花七千多買了手機,事后不能退誰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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