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了《廣東省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其中,附件1是《廣東省“新強師工程”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新強師工程”實施辦法》),明確“新強師工程”24條內容。省教育廳關于《“新強師工程”實施辦法》有關問題作如下解讀↓↓↓
一、《“新強師工程”實施辦法》編制的背景和過程是什么?
2012年8月,省政府印發《關于全面實施“強師工程”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的意見》(粵府〔2012〕99號)以來,我省先后組織實施兩期“強師工程”,每年在省級教育發展專項中安排“強師工程”方向資金5.04億元予以保障,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管理改革,全省教師隊伍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一是教師隊伍規模不斷壯大,2020年全省各級各類學校(不含技工學校)專任教師達152.2萬人,比2012年增加36.6萬人,增長31.7%,各學段生師比明顯好轉;二是教師隊伍學歷水平大幅提高,幼兒園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專任教師比例從2012年51.9%提高到84.3%,小學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專任教師比例從2012年29.7%提高到73.2%,初中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專任教師比例從2012年67.3%提高到91.9%,高中具有研究生學歷專任教師比例從2012年6.3%提高到14.7%;三是教師參加培養培訓機會大幅增加,2020年全省共培訓中小學教師1084萬人次(含遠程網絡研修),平均每位教師參加培訓7.8次,約有2.4萬名中小學教師、校(園)長參加省級培訓研修;四是教師素質能力明顯提升,各級各類教師在全國教育系統各項評優評先活動中屢獲佳績,特別是青年教師更加脫穎而出,在第二屆全國中小學青年教師教學競賽中,我省榮獲3個一等獎、1個二等獎,躍居全國第二位。
隨著新時代教育改革發展形勢的變化,“十四五”時期教育將全面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已陸續出臺有關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推動基礎教育深化改革高質量發展等系列政策文件,明確新階段、新理念、新格局、新目標和新任務。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對標對表高質量發展新要求,根據省委書記李希、省長馬興瑞等省主要領導同志的指示和批示精神,在全面總結前兩期“強師工程”實施情況的基礎上,省教育廳會同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相關職能部門深入到21個地級以上市開展專題調研,全面查找、深入剖析、找準制約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推進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意見建議,尤其是就加強基礎教育領域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等方面提出系列工作意見建議。與此同時,省教育廳聯合省財政廳對“十四五”時期在省級教育發展專項中安排“新強師工程”事權資金進行充分論證,并獲得省政府主要領導審批同意。
根據“新強師工程”事權資金的總體計劃安排,結合我省基礎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的實際情況,省教育廳聚焦問題、把握關鍵、突出重點,統籌編制“新強師工程”實施辦法,并充分聽取和吸納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及省直相關職能部門、教育部的意見建議,幾易其稿。按照省政府常務會審議精神,作為《行動方案》的附件1印發,主要是解決我省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短板弱項,全面提升校長、教師和教研員素質能力,切實增強我省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核心競爭力。
二、“新強師工程”的總體目標是什么?
《“新強師工程”實施辦法》明確提出兩個階段的工作目標:一是“十四五”期間的目標,即到2025年,全省中小學校長、教師、教研員的培養培訓體系進一步健全,綜合素質、專業化水平和創新能力顯著提升,教學實踐能力、綜合育人能力、自主發展能力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普遍增強。教師職業獲得感、幸福感持續提升,不合理工作負擔進一步減輕,全社會基本形成優秀人才爭相從教、教師人人盡展其才、好教師不斷涌現的良好局面。二是15年的中長期目標,即到2035年,建立符合教育規律的教師發展體系,全省教師綜合素質、專業化水平和創新能力大幅提升,穩居國內先進地區行列。教師管理體制機制科學高效,實現教師隊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三、“新強師工程”主要有哪些任務要求?
《“新強師工程”實施辦法》共有9個部分24條,除了明確工作目標外,主要是從加強和改進師德師風建設、推動校長隊伍專業化發展、加強骨干教師隊伍培養、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打造高水平教研隊伍、加強教師專業發展支持體系建設、加強管理制度改革創新等7個方面提出系列具體任務要求。
一是加強和改進師德師風建設,重點是加強教師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和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全面提升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二是推動校長隊伍專業化發展,主要是要選優配強校長,建立后備校長人才庫,不斷改善和優化校長隊伍素質結構;提升校長辦學治校能力,加大校長培養培訓力度,建立校長聽課評課制度,推動校長提升專業發展;深入推進校長職級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校長崗位設置、聘用管理、交流輪崗和考核評價等工作機制,引導校長不斷提升現代學校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強骨干教師隊伍培養,健全骨干教師培養體系,建立完善各類教育人才培養梯隊,造就一批業內認可、具有社會影響力的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創設教育人才發展的寬松環境,發揮骨干教師示范引領作用,遏制人才引進不良競爭。
四是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要全面加強中小學教師培訓,每名教師每5年應接受不少于450學時的培訓。要幫扶薄弱地區教師專業發展,建立健全珠三角地區與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之間、城鎮學校與農村學校之間的校長、教師和教研員支教幫扶、跟崗學習、互派交流機制。要提升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每名教師每3年要接受不少于50學時的信息化專門培訓。要創建教師教學能力展示交流平臺,創造有利條件讓優秀教師脫穎而出。
五是打造高水平教研隊伍,省、市、縣三級教研機構(教師發展機構)要配強配齊所有學科專職教研員。建立健全教研員準入制度。加強教研員專業能力培養和團隊建設。建立健全廣東特色“教研訓一體化”教研員能力提升研修體系,健全教研員研修制度,每位教研員每年接受培訓累計不少于90學時。深化教研員管理制度改革。強化教研員工作職責,建立省、市、縣教研機構(教師發展機構)聯系工作機制,加強教研員考核評價,建立教研員退出機制。
六是加強教師專業發展支持體系建設,著力強化中小學教師發展機構內涵建設,形成省、市、縣、校四級聯動、整體推進、協同創新的教師專業發展支持體系。健全完善培訓支撐體系建設,加大培訓者隊伍建設力度,加強對校長、教師和教研員培訓質量績效考核評價,推動教師專業成長與學校整體發展相互融合、相互促進。持續推進廣東“新師范”建設,充分發揮師范類院校培養培訓教師的主體作用,推進教師職前培養與職后培訓一體化發展。
七是加強管理制度改革創新,健全中小學教師補充機制,把好教師入口關,高質量高標準補充學科教師。要完善教師退出機制,對不適宜任教或不合格的教師按規定及時調離教學崗位。要深化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加強縣域內教師資源的統籌管理,從嚴規范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行為,借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半年。要加強臨聘教師的管理,逐步消化現有編外教師。要深化教師評價制度改革,堅持立德樹人的教師評價導向,建立符合中小學教師崗位特點的評價標準體系。要加強教師管理信息化建設,提升教師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新強師工程”有哪些創新點?
“新強師工程”與前兩期強師工程相比,主要有三個創新點:一是擴大覆蓋面,主要是針對我省教研隊伍建設弱化、邊緣化問題,把新時代教研體系建設作為“新強師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切實加強教研員隊伍的專業能力建設,推動教研訓一體發展、深度融合。二是提高精準度,根據校長、教師、教研員等工作崗位特點,“新強師工程”分別對各支隊伍建設管理提出精細化任務要求,有的放矢、精準施策。三是突出整體性,“新強師工程”在教師專業發展保障支撐體系建設方面,涵蓋教師職前培養和職后培訓的相關支持保障,貫通教師職前培養與職后發展全過程,有效增強教師專業發展的可持續性。
五、如何保障“新強師工程”組織實施?
一是落實責任主體。“新強師工程”實施辦法明確各級政府、學校、教研機構(教師發展機構)是教師隊伍建設的責任主體。
二是加強組織領導。要求各地各單位要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制定推進落實“新強師工程”任務工作方案,明確具體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細化具體項目安排、任務分工,掛圖督戰、限時完成。
三是加強資金保障。明確2021—2025年省級財政每年在教育發展專項中安排“新強師工程”資金,用于保障省級項目實施。要求各級財政要將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投入重點領域優先保障。
四是加強督查檢查。省將加強對各級政府、學校、教研機構(教師發展機構)實施“新強師工程”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成效。
來源:廣東省教育廳
編輯:劉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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