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各中小學將實行“四校長”工作機制
順德城市網消息 (記者梁雯雯) 今日(10月31日)上午,順德城市網記者獲悉,順德正在推進建立法制、禁毒、交通、消防校長(簡稱“四校長”)工作機制,日后,各大中小學校將有四位特別的校長。
記者了解到,根據佛山市的有關要求,為貫徹落實順德中小學建立法制、禁毒、交通、消防校長(簡稱“四校長”)工作機制,創建“平安校園”,順德區公安局與順德區教育局成立中小學“四校長”領導小組,落實“四校長”工作。
根據文件的要求,順德原則上每所中、中學校配備法制校長、禁毒校長、交通校長和消防校長。其中,小學主要聘請各公安分局民警擔任法制校長和禁毒校長,聘請交警中隊民警擔任交通校長,聘請各鎮街消防中隊人員擔任消防校長。
初中則聘請各公安分局領導擔任法制和禁毒校長,聘請鎮街交警中隊領導擔任交通校長,聘請鎮街消防中隊領導為消防校長。高中聘請各公安分局領導擔任法制校長和禁毒校長,聘請交警大隊領導擔任交通校長,聘請消防大隊領導擔任消防校長。區屬學校則按屬地管理原則,聘請所相應公安部門領導擔任“四校長”。
據悉,“四校長”的主要職責是在校園內開展多形式的法制、禁毒、交通、消防安全等宣傳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以及遵守交通的文明素質。此外,結合學校的需要,“四校長”還有責任加強對校園及周邊治安的綜合治理,加強對校園安全設備的檢查等,減少校園安全問題的發生。
記者了解到,“四校長”機制的設置主要進一步加強對校園師生的宣傳教育。作為其中一名交通校長,順德交警大隊長李志堃在接受順德城市網記者采訪時表示,擔任交通校長既是一種責任,亦有義務做好校園交通宣傳的工作。
李志堃也希望通過與學校建立相應的機制,在交通工作方面,配合學校制定管理措施,深化學校的交通安全宣教工作。以此來加強對學生群體的宣傳教育,并且更直接地加強警務人員與學校師生的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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