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城市網消息 (記者鄭勇亮 通訊員邱霖靜) 利用“偽基站”冒用移動公司的頻點發送廣告短信息12萬條,近日,順德法院審結了順德首宗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四名被告人因犯破壞公用信息罪被順德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到三年不等。
鄭某到佛山市順德區容桂某街道醫院工作后,負責管理該醫院的日常工作。2014年2月15日,為了增強該醫院的知名度,鄭某擬定了該醫院的宣傳信息,并安排醫院的司機葉某開車接送醫院的員工李某以及蘇某、梁某三人送到容桂天佑城等人員密集的地方派發宣傳單,同時運送“偽基站”等設備到相應的地點,并利用“偽基站”冒用移動公司的頻點發送廣告短信息。
此后,直至2014年3月10日,除了下雨等惡劣天氣外,葉某每天都開車接送蘇某、李某、梁某三人及運送設備到容桂天佑城等多個地方,由梁某派發宣傳單,蘇某及李某利用發送機群發“某醫院宣傳短信”給附近的中國移動用戶。
在此期間,移動公司陸陸續續收到移動用戶的投訴,稱收到垃圾短信,同時,移動公司也發現在順德容桂天佑城區域有異常信號干擾移動公司發出的原信號,于是派技術人員帶設備到容桂天佑城周邊探索異常信號源,最終,于3月10日在某公園旁的一輛車上找到了信號源,技術人員即刻報警并在當天將涉案人員全部抓獲。
李某、蘇某二人利用“偽基站”每天最多發送短信數量有4萬條,最少有9千條,共發送短信約12萬條,致使中國移動用戶受影響約為18000人次,造成發送范圍內的手機在一到數分鐘內無法正常通話、上網、收發短信。
順德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鄭某、蘇某、李某、葉某犯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被告人鄭某因是主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蘇某、李某、葉某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被告人鄭某不服判決向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中院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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