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高速路上十個月竟暴力沖卡41次(圖片來源于網絡)
順德城市網消息 (記者鄭勇亮 通訊員羅浩) 日前,順德法院審結了一起故意毀壞財物案件。一男子石某為了逃避高速公路費用,先后41次以強行沖卡的方式,在廣東廣珠西線高速公路多個收費站出口實施沖卡逃費,造成收費站近3萬元的經濟損失。
順德城市網記者從順德法院獲悉,30余歲的石某以從事個體運輸為業,2013年10月底,石某駕駛一輛深圳牌照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從深圳去往順德,在經過碧江站時,石某產生了逃費的念頭,遂趁收費站工作人員不注意從軍警車道迅速駛過。直到2014年的8月初在南丫站最后一次沖卡,石某一共作案達41次。2014年9月初,民警在深圳市鹽田區將被告人石某抓獲。
法庭上,檢察機關出示的收費站監控記錄清晰地記錄了石某的沖卡行為。石某坦白,他一般通過跟在其他車后面或走軍警車道的方式達到逃費的目的,其間有5次沖卡時撞斷收費桿。每次沖卡后,高速路入口領取的智能計費卡也被他扔掉。
順德法院認為,被告人石某無視國家法律,多次故意非法損壞公私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鑒于其案發后已賠償受害單位損失及補交通行費,酌情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另據了解,順德公安于2014年年底開始加大對于沖卡逃費行為的打擊力度,順德法院今年已受理三起類似案件,除本案外,另兩起案件均正在審理中。
順德城市網(www.006323.com)相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片、音頻、視頻資料及頁面設計、編排、軟件等)的版權和/或其他相關知識產權,均受中國法律和/或相關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和/或其他知識產權法律的保護,屬順德城市網和/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擁有。
除非中國法律另有規定,未經順德城市網書面許可,對順德城市網擁有版權和/或其他知識產權的任何內容,任何人不得復制或在非順德城市網所屬服務器上做鏡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進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發行、播放、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
違反上述聲明者,順德城市網將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順德城市網法律顧問:廣東力創律師事務所 沈密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