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報假案,該女子被行政拘留(網絡圖)
順德城市網消息 (記者文寧 通訊員吳秀儀) 近日,順德區公安局北滘派出所偵辦一宗涉嫌搶劫案件,但到最后案情卻來了個180度大逆轉,被抓獲的并不是所謂的搶劫犯罪嫌疑人,而是報案的事主。2016年10月28日晚,北滘派出所接到一女士陳某報案,稱其駕駛摩托車途經北滘鎮西海二支工業區西海水閘往西海大沙橋方向附近路段時,被另一名正駕駛男裝摩托車的社會人員從旁搶走了一個黑色女裝皮掛包,內有現金人民幣3000多元,手機一臺及銀行卡若干張。
接報后,北滘派出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情指辦、刑警中隊、碧江社區民警中隊三個單位民警迅速開展偵查工作,積極開展現場勘查、走訪群眾和線索摸排工作,并先后調取西海水閘附近路段及女事主在筆錄反映的銀行監控錄像。然而,經過全體參戰民警大量艱苦工作和進一步分析研判后,細心的民警發現調取的證據和女事主陳某反映的有所出入。
在筆錄中,陳某將案發的經過描述得繪聲繪色,表示其于28日當晚19時下班后,因為剛發了工資,所以曾到公司門口的銀行取款,但從調取的監控錄像顯示,陳某根本就沒有在銀行出現過,更談不上取款一說。由此可見,陳某有說謊的嫌疑。帶著疑惑,民警繼續一步步深入分析,最終認定陳某謊報警情,并不存在被搶的事實。隨后,在辦案民警反復對其做思想工作,說明報假案的嚴重性后,陳某終于承認了自己故意編造了被搶事實和報假案的行為。
原來,10月28日當晚,陳某下班駕駛摩托車途徑西海水閘附近路段時,由于天色昏暗,夜深人靜,陳某就想起某些故事中的恐怖情節,莫名間,各種恐懼與不安涌上心頭,陳某一時頭腦空白,負面情緒指數急升,在精神壓力的驅使下,她不由自主地拿起電話跟朋友說起自己“被搶”的遭遇。后在朋友的陪同下,陳某來到了派出所報案,并繪聲繪色、自編自導地向民警說出了自己被搶的過程。經過民警的一番教育,陳某已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目前,陳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三天的處罰。
警方提醒:謊報警情不但會造成警力浪費,而且會干擾公安機關的正常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謊報警情的行為有明文規定,對于惡意報警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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