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直播,陽光審判
6月7日,正當高考開場時,順德法院7號審判室開庭,審判一宗醫療糾紛案件,并采用網絡直播以及邀請媒體旁聽的方式,陽光審判。
案情是這樣的:原告賈某因右腳腫痛到被告佛山市順德區倫教醫院治療,被告對其作外傷處理,僅進行縫針。之后原告傷情并未好轉且更加腫痛,原告轉至廣州中醫院大學順德和平外科醫院住院治療,被初步診斷為右跟腱陳舊性斷裂。原告經手術和康復治療恢復后,右踝關節活動受限,嚴重影響其生活。因此,原告委托鑒定機構對其傷情進行鑒定,被評定為十級傷殘。原告認為被告的初次診療行為過于草率,使原告錯過最佳治療時機,故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審判過程中,原告律師鐘瑞芬表示,被告倫教醫院(稱為院方)在為原告患者處理傷口僅做外傷處理,并拒絕檢查,導致患者耽誤治療時間,出現更嚴重的損傷,所以,院方應承擔自己的過錯,向患者賠償。
對此,被告律師嚴健渝也提出了自己的辯解,他肯定了鑒定機構作出的傷殘鑒定是客觀真實的,但也提出了疑點:“順德的醫療機構都是比較規范的,不存在患者多次向醫院申請檢查也不檢查的情況。”他還表示,醫患關系之所以緊張,醫患雙方對醫學知識的不對稱是主要原因。“醫療是有風險的,但一般患者都會認為去醫院治病就一定可以治好,實際上很多疾病是無法根治的,而且風險與治療費用還有醫療機構有關。”嚴健渝說。
由于案件較為復雜,原被告雙方都申請了鑒定,原告申請過錯鑒定,被告申請傷殘等級鑒定,法官同意了雙方的鑒定請求,待鑒定結果出來后再擇日開庭。此外,庭審當天,法院還采用了網絡直播以及邀請媒體旁聽的方式,原告以及被告對這樣的陽光辦案方式都表示贊同。
據了解,庭審網絡直播是順德法院繼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平臺后,順德法院上線的第四大司法公開平臺。順德法院表示,將從即日起不定期選擇社會廣泛關注且普法效果良好的案件進行直播,發揮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傳遞司法正能量。社會公眾可選擇在中國庭審公開網、順德法院官方微博及新浪法院頻道觀看庭審網絡直播,順德法院也將在直播前三天于法院官方微博及微信公眾號發布庭審網絡直播預告。 (何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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