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月8日)不少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有這么一件事:兩名身穿保安制服的男子爬上順峰山公園正門牌坊,聲稱要維權。究竟怎么回事呢?
昨日上午7:40分左右,順峰山公園原安保工作人員盧某和黃某未經公園管理處同意,擅自爬上公園大牌坊,還有過激言語和動作。公園安保人員發現后,馬上啟動了應急處理,組織人員封鎖大牌坊附近區域、疏散附近人流,并馬上聯系南國派出所出警,希望兩名當事人停止這種不理性行為。8點35分前后,盧某和黃某自行從牌坊上下來了。公園大牌坊區域恢復正常管理秩序,管理處也安排安保人員繼續留守現場,加強秩序巡邏防控工作。
順峰山公園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園原安保工作人員盧某和黃某均是因違紀或不符合公司管理規定的原因而與公司發生沖突,并有了以上過激行為。兩名當事人被帶至南國派出所,由派出所民警對兩人的不理智行為審訊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兩名當事人行為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條例》中擾亂公共安全秩序一條,將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據了解,盧某作為公園員工,監守自盜,在公園管理規定嚴厲勸退釣魚及打擊私下捕魚的大背景下,還在晚上撐船進公園湖體里面下網捕魚,被當值安保隊員發現,根據公司規定予以開除處理。
而黃某,在公園組織安保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時,經過公安系統政審發現其有犯罪記錄,根據《廣東省安保管理條例》相關要求,不能從事保安工作。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決定予以調整工作崗位,卻遭到黃某的拒絕和索賠。順峰山公園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會加強員工管理培訓工作,切實提高員工素質,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為廣大市民提供優質的公園管理服務。 (王文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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