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處罰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行為(網絡圖)
近日,順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18年3月第二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城網君注意到,在公布的7起案件中,3起涉及3家醫藥企業,分別是順德區倫教馨隆藥房、佛山市百姓堂藥業連鎖有限公司均安保安分店、廣東華潤順峰藥業有限公司。3家藥店企業主要違法事實分別是:
順德區倫教馨隆藥房
主要違法事實:2018年1月16日,根據舉報,檢查發現執業藥師不在崗,未有掛牌告知;對當事人提供的處方藥進貨單據以及對現場發現擺放在藥品貨架上銷售的處方藥進行清點核查,發現當事人有銷售處方藥的情況,但其不能提供上述已銷售處方藥的處方的情況。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構成未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分類管理規定的要求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違法行為;違反了《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了執業藥師或者其他依法經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不在崗時,未掛牌告知,并停止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的違法行為。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根據《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和第(二)款,責令當事人七日內改正該違法行為,給予警告。
佛山市百姓堂藥業連鎖有限公司均安保安分店
主要違法事實:2017年10月19日,執法人員依法對位于順德區均安鎮新華居委會保安路17號的佛山市百姓堂藥業連鎖有限公司均安保安分店進行檢查。檢查發現該處是一間提供藥品零售的藥店,現場在藥品陳列專柜內發現10種藥品均屬于必須憑處方銷售的藥品。當事人銷售上述10種處方藥均沒有按規定憑處方銷售,沒有保存及審核處方,且該藥店的執業藥師不在崗,上述行為構成未執行藥品分類管理規定違規銷售處方藥的行為。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及《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處罰結果: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二、警告;三、罰款900元。
廣東華潤順峰藥業有限公司
主要違法事實:未按照規定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違法行為。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文寧)
順德城市網(www.006323.com)相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片、音頻、視頻資料及頁面設計、編排、軟件等)的版權和/或其他相關知識產權,均受中國法律和/或相關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和/或其他知識產權法律的保護,屬順德城市網和/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擁有。
除非中國法律另有規定,未經順德城市網書面許可,對順德城市網擁有版權和/或其他知識產權的任何內容,任何人不得復制或在非順德城市網所屬服務器上做鏡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進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發行、播放、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
違反上述聲明者,順德城市網將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順德城市網法律顧問:廣東力創律師事務所 沈密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