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佛山市人民政府印發《佛山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價格及租金計收標準》,統一全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價格和租金標準(簡稱“新標準”),由于新標準與順德現行標準存在差異,近期部分群眾集中到順德區各鎮(街道)行政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劃撥用地協議出讓業務,部分鎮(街道)行政服務窗口出現排長隊情況。
4月24日,城網君從順德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了解到,該局已緊急通知各鎮(街道)國土部門采取增加業務收件窗口、延長辦公時間等措施,想方設法調動區內人力物力,集中力量,最大程度滿足群眾辦理相關業務的需要。
增設臨時辦理點!全區已有132個受理窗口
據介紹,除各鎮(街道)的行政服務中心辦理點外,鎮(街道)紛紛增設鎮(街道)國土城建和水利局、村居行政服務站等臨時辦理點。目前,順德業務受理窗口達132個,在現場工作人員向群眾宣講、解釋有關政策,解答群眾疑問,對辦理不同業務的群眾進行有效分流與疏導。其中,全區業務受理量最大的大良街道行政服務中心,其窗口工作人員下班時間以受理完當天群眾申請辦理的全部業務件為準,加班加點,切實滿足群眾的辦件需求。“各辦理點通過延長辦公時間,加快對業務件的審核辦理。”該局相關負責人如是表示。
另外,為了滿足新增設業務受理窗口的人力資源和專業技能的需要,各鎮(街道)緊急抽調人員協助處理劃撥用地協議出讓業務,并利用周末組織開展相關業務知識培訓。如業務量較大的容桂街道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從局內和行政服務中心、村居抽調近30名工作人員,并強化業務培訓,同時合理布置業務受理現場,做好分工安排。
據統計,4月23日,全區不動產變更登記和劃撥用地協議出讓業務受理量共2336宗,業務咨詢量5023宗;4月24日,全區不動產變更登記和劃撥用地協議出讓業務受理量共3097宗,業務咨詢量6474宗。據各辦理點反饋,目前所設業務受理窗口基本能夠滿足群眾辦理需求。
繼續增加服務窗口,滿足群眾業務辦理需求
對目前群眾普遍反映的辦理期限過短、未驗證換證的不動產無法補辦出讓等問題,該局也將會堅持為民便民的原則,繼續采取便民措施。
據該局介紹,從今日(4月25日)起,順德將再增加6個服務窗口,加派業務受理及業務咨詢工作人員,盡最大努力滿足群眾辦件需求。
對尚未按要求完善不動產登記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未經驗證換證的不動產登記證、未經數字化測量的宗地圖等)的住宅用地申請辦理劃撥用地協議出讓業務的,將采取預收件方式處理該類用地的業務申請,允許權屬人在收件之日起6個月內按照劃撥用地協議出讓業務辦件要求補充完善資料,兼顧解決未驗證換證房地產權屬人的需求。
對社會反映近期有測繪企業以系統升級為由拒絕辦理測繪業務或趁機大幅漲價的,該局將會同測繪學會研究監管措施。
接下來順德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還將加快制作有關宣傳解讀資料,內容采取圖文并茂和一問一答的方式,以更加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潘美穎)
■對部分群眾提出的政策依據問題,順德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回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條、《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按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如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沒有自行申請補辦出讓,或沒有發生轉讓等必須補辦出讓情形的,仍可繼續維持劃撥。
根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土地管理局(1992)第1號令)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區別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標定地價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標定地價的40%”。
據了解,在《佛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佛山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價格及租金計收標準的通知》(佛府〔2018〕23 號)制訂過程中,市已就相關出讓金計收標準按法定程序征詢部門意見和社會公眾意見,召開聽證會,并經專家論證。該通知為市政府主動公開文件,可通過互聯網搜索或其它渠道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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