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溪,是黃連的別名。
《順德縣地名志》介紹說
大良鎮西北偏西
12公里處原是海灘
有7個小山丘,名為“七星崗”
后來沖積成陸,狀若荷花
故稱“蓮地”或“蓮溪”
南宋末年北方居民遷徙
到此居住,逐漸成為村落
因居民多姓黃,以經商為主
后稱“黃連”或“連溪”。
1987年出版的《順德縣地名志》【檔號:B10-179】
另據存世最早的明萬歷十年(1582)
《順德縣志》卷一記載
全縣分三都40堡159圖297村
當時就有黃連堡
轄下有黃連、扶閭、談義、周易
龍村、黃麻6村黃連作為地名
在以后各版本的縣志中都有記載
可見,連溪是一個古老而不常用的地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由于黃連工商業較為發達,遂將原黃連鄉一分為二,把城鎮化條件比較好的圩市部分分離開來單獨建鎮,其余部分是以農業為主的區域,仍然稱為黃連鄉。估計是為了把二者區別開來,城鎮部分定名為“連溪鎮”。
1954年連溪鎮和黃連鄉各自設立選舉委員會【檔號:19-A12.5-057-013】
1954年全縣基層開展民主選舉。5月8日縣政府發出通知,任命連溪鎮選舉委員會主席和委員。經過選舉,連溪鎮人民政府由13名委員組成,除正副鎮長各1名外,還有民政委員、治安保衛委員、調解委員各2名,人民武裝委員、工商委員、文教衛生委員、財糧委員、生產合作委員各1名。
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時期行政區劃變化頻繁,1963年順德撤銷10個區的建制時,連溪鎮已更名為“黃連鎮”,因此當時黃連地區就包括黃連鎮和黃連大隊兩個行政區。
由于戶口管理和計劃經濟的體制,黃連鎮對應的是居民,黃連大隊對應的是農民,二者在待遇上有所不同,例如居民子弟在黃連鎮小學讀書,黃連大隊的小孩則在黃連小學上學。
1954年的《連溪鎮人民政府委員名冊》
【檔號:86-A12.1-018-045】
這種同一地名不同行政區劃建制的情況以前較為普遍,例如在大良,既有大良鎮又有大良公社,既有北區街區又有北區大隊,這確實給生產生活帶來一定的煩惱。
1980年6月,“黃連鎮革命委員會”曾起草一份擬呈省政府的《報告》,稱黃連鎮“雖不是公社所在地,但街道組織健全,工業發達,經濟繁榮”,“實乃順德一明珠之地”,“我黃連鎮干群齊心,上下協力,立志乘四化之東風,發展黃連之工業”,懇請上級“根究我黃連鎮歷史之來龍去脈,體察我鎮實情,切莫取消我黃連鎮之編制,并請恢復‘連溪鎮’之稱號”,云云。
黃連大隊隊部舊址【2016-12-03】
這說明,“連溪鎮”這個名字在當地頗受歡迎,畢竟,“連溪”隱藏著深厚的歷史,當地也的確是個古鎮——不管它的建制如何。
當然,“連溪鎮”并沒有得到恢復
在歷史上只存在短短的幾年
但對于今天的黃連老人而言
這三個字刻骨銘心,頗有回味。
來源|順德區檔案館(作者葉卉時)
編輯|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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