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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媒也有光輝的歷史
《復興報》
創刊號的報頭
檔號: MGBZ-001-001
《順德縣志》載,抗日戰爭勝利后,縣內的報紙有《復興報》《民聲報》和《順德周刊》三種。《復興報》為國民黨順德縣黨部機關報,民國35年6月30日創刊,每周出版一期,四開四版一張,鉛印,欄目有國內外時事、地方新聞、社論、雜評和文藝副刊,每期發行1200份,1949年10月終刊。
順德檔案館藏有《復興報》的創刊號,可惜紙質不佳,或者是印刷過于匆忙,背面字跡有所滲透。從報頭可知,報社社長為中國國民黨順德縣黨部書記長勞先鞭,社址在大良華蓋路,印刷則在容奇匯源街。勞先鞭所撰寫的《創刊詞》說,這是奉廣東省黨部的命令而創辦的報紙,由于經費籌措和人事配合問題,只能推遲舉辦。關于該報的使命,《創刊詞》羅列了主要四點,即“宣傳主義”“報道消息”“宣達民意”和“攻辟邪說”。
按照當時的俗例,創刊號免不了要刊登政要名人的題詞賀詞,如頭版有時任順德縣臨時參議會議長的岑學呂題寫的“正聲”二字,以及縣長麥騫“啟發民智 復興周刊創刊紀念”的墨跡,二、三版也各有兩副。
岑學呂的墨跡
【檔號: MGBZ-001-001】
為了彰顯自己的地位,創刊號頭版除了創刊詞和議長、縣長的題詞外,還刊登了《廣東順德地方法院布告》,以及聘請該報法律顧問和健康顧問的聲明。
《廣東順德地方法院布告》正文如下:
“查民事案件當事人關于買賣典當按揭退股頂鋪及其他事項登載廣告藉資佐證,除在各報登載者遇有訴訟提出法院作證得予采用外,應以登載順德縣黨部主辦之復興報,其作證之效力為較強。縣屬人民刊登廣告可逕與該報洽商。合行布告,仰商民人等一體知照。此布。” 這不僅確立了《復興報》與眾不同的地位,而且是實實在在的為該報所做的商業廣告。
聘請法律顧問是常有之事,但一份報紙如此隆重聲明聘請健康顧問在今天實在少見。不過,這聲明也給我們留下當年大良比較有名望的中西醫師的信息。
《復興報》創刊號上的征聯啟事
【檔號: MGBZ-001-001】
《復興報》
為了宣傳該報,吸引更多的讀者,以文藝副刊為主的第四版刊登了題為《復興報社詩鐘求教》的征聯啟事,其中詩鐘的擬題是“復興報社”,分詠格,“佳卷送請岑議長學呂評閱”;征聯的聯首為“復興報報道復興消息”,“佳卷送請勞書記長先鞭評閱”。
截止投稿時間是當年7月31日,8月中旬揭曉。但8月19日該報再刊啟事,推遲至8月15日截止,9月初旬揭曉。
不過,查遍9月份該報,也未見有結果公布,不知是否因為應者寥寥,活動無法進行下去。事實上,9月份該報只是出過3期,分別是9月3日的第九期、9月12日的第十期和9月26日的第十一期,原定周刊的計劃也落實不了。
來源|順德區檔案館(作者葉卉時)
編輯|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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