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城市網消息 (記者陳琴琴) 談起了女兒的離世,魯仁俊夫婦的情緒仍然激動。孩子的突然離世,讓這對夫婦承受了前所未來的打擊。如今女兒離世已有兩個多月,無論如何悲傷,魯仁俊夫婦仍然希望為女兒討個說法。
為了這個說法,魯仁俊、楊芬把倫教新塘村股份合作社告上了法庭,昨日(6月11日),該案在倫教法庭開庭,這次前來旁聽的除了原、被告雙方,倫教法庭還組織了“兩代表一委員”以及倫教街道部分領導人、法庭干警等觀摩庭審并座談。
案情回顧
幼兒命喪魚塘,誰之過?
對于魯仁俊、楊芬來說,3月31日,是一個痛苦的日子。他們的女兒魯維端不幸跌入屬于倫教新塘村新基四街2號旁魚塘,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楊芬回憶說,當日她帶著女兒在離所住地不過30米的魚塘附近休息。但沒過多久,她發現坐在魚塘旁邊埠頭的女兒不見了,后來才發現女兒跌入了魚塘中。女兒被打撈上來后立馬送往醫院,但是,女兒最終還是搶救無效死亡。
女兒的死讓魯仁俊、楊芬悲痛不已,但魯仁俊夫婦希望為女兒的死討個說法,于是夫婦二人將新塘村股份合作社告上法庭。他們認為股份社魚塘處于居民住宅區,但沒有做好管理職責,應該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原告方
股份社未盡管理之責,應賠償損失
昨日下午兩點半,案件審理正式開始。作為原告的魯仁俊夫婦出示了其事發后拍攝的魚塘周邊環境圖片以及所拍攝視頻,并表示魚塘位于民宅區,且四周并沒有安裝任何護欄,沒有任何警示標志,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同時魯仁俊夫婦還表示,新塘村股份合作應該要按照城鎮標準來賠償。對此,他們出示其在中國農業銀行開設的借記卡賬單,證明有固定收入,并且在順德生活一年以上,應該要按照城鎮標準來計算。
被告方
家長未盡看護之責,賠償不合理
新塘村股份合作負責人對魯仁俊夫婦的說法表示否定。相關負責人在法庭上也呈上證據證明股份社在魚塘周圍設立了警示標志。同時他還陳述,在生活中,有口頭向村里的居民提出警告,并警示居民要看好自己小孩,注意安全。
同時,新塘村股份合作也認為魯仁俊夫婦上呈的證據中稱,母親楊芬當日在現場看護小孩,但是一轉眼的功夫,女孩就跌入魚塘,這一項事實不符常理。對于新塘村股份合作的說法,楊芬則表示,孩子丟入魚塘時,自己并不知道。
另外,對于要按照城鎮標準賠償,新塘村股份合作認為不合理,一是因為原告上呈的借記卡賬單并沒有銀行印章,卡上余額只有3000元,并不能證明有穩定收入,同時原告也沒有出示出租合同。
目前,案件還在作進一步審理中。
其他聲音
魚塘安全問題,村居要重視
倫教法庭組織了17個“兩代表一委員”參加了此次庭審活動,主要是為了保障“兩代表一委員”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促進公正執法,提高法官的業務素質和審判透明度。
一位姓何的代表表示,“小孩父母應該要承擔看護失職責任,但是更重要的就是警醒了我們基層工作人員在魚塘管理方面一定要加強安全設置。”
來自永豐的馮錦榮也深有同感,“我們倫教每個居村基本上都有魚塘,但是對于魚塘的管理確是粗放式的管理方式,參加此次觀摩不僅僅是給了我們認識法庭庭審活動,更重要的是給了我們一個警醒。”他告訴記者,在居村,大部分的魚塘安全管理僅僅是設立了一個簡易的警示牌。
(編輯:林和)
順德城市網(www.006323.com)相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片、音頻、視頻資料及頁面設計、編排、軟件等)的版權和/或其他相關知識產權,均受中國法律和/或相關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和/或其他知識產權法律的保護,屬順德城市網和/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擁有。
除非中國法律另有規定,未經順德城市網書面許可,對順德城市網擁有版權和/或其他知識產權的任何內容,任何人不得復制或在非順德城市網所屬服務器上做鏡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進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發行、播放、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
違反上述聲明者,順德城市網將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順德城市網法律顧問:廣東力創律師事務所 沈密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