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順德教師,2022年第一批順德區高層次教育人才確認申報啟動啦!
為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人才強區戰略,根據《順德區高層次教育人才確認辦法》(順教〔2017〕55 號)文件精神,區教育局啟動2022年第一批高層次教育人才確認申報工作,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辦理對象
在我區教育系統(含民辦學校、幼兒園)工作的教師(在崗,含行政崗位),達到高層次教育人才確認標準的,均可申報。
●分類條件
我區高層次教育人才分為六大類別,分類條件詳見《順德區高層次教育人才確認辦法》
掃碼查看《順德區高層次教育人才確認辦法》
●申報時間
2022年3月9日—3月19日
申報系統開放時間為
3月9日9:00—3月19日17:30
(注意:3月9日17:30為初次提交申請的截止時間,非審核結束時間)
●申報流程
按“網上申報—初審—復審—公示—核準發文”的流程推進確認申報工作,詳見《順德區高層次教育人才確認申報指南》。經區教育局發文確認為高層次教育人才的人員,在我區工作服務期間達到更高層級條件的,可按政策條款進行升級申報,具體流程與初次申報相同。
●其他
(一)申報系統開放后,“認定”與“評定”兩種確認形式均可線上提交。本批次申報只受理確認形式為“認定”的申請記錄;對于申報形式為“評定”的人員,評定工作將于后期統籌開展,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二)區人才發展服務中心初審完成后,將通知相關單位和個人提交紙質申報材料,請屆時留意相關通知。
●申請流程
1、認定(可提交政策條款相關材料)
1.申報人登陸區人才發展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區人才中心”)網站(sdrc.shunde.gov.cn),在首頁業務欄點擊“人才服務”—“教育人才確認”—“網上申報入口”,注冊并登錄后,在個人賬戶頁面依次點擊“人才服務”—“高層次教育人才確認”—“高層次教育人才申報”,填寫《順德區高層次教育人才確認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然后下載并打印《申請表》一式三份,申請人在《申請表》上個人簽名、用人單位核實申報材料并在《申請表》上填寫聯系人、聯系電話并加蓋單位公章。之后把已簽名蓋章的《申請表》掃描為電子圖片,連同其他相關的電子版申報材料上傳到系統,并務必點擊“確認申報”按鈕發起申報。
2.網上申報完成后,區人才中心工作人員將對申報材料進行網上初審,申報人登錄個人賬戶后,可依次點擊“人才服務”—“高層次教育人才確認”—“審批情況”,留意審批結果。
3.初審通過后,用人單位將《申請表》一式三份原件及相關的申報材料復印件(復印件的每一頁務必有用人單位審核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并標注“與原件一致”。若《社保繳費證明》提供的是原件,也需要單位審核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送到各鎮(街道)教育辦公室,確認無誤的由鎮(街道)教育辦公室在《申請表》上蓋章。
4.經鎮(街道)教育辦公室確認后的紙質申報材料交至區人才中心進行復審,區屬學校或區屬教育單位請直接將紙質申報材料交至區人才中心復審(資料可郵寄,地址:順德區大良街道國泰南路97號,順德區人才發展服務中心服務大廳;接收人:人才中心6、7號窗口;聯系電話:0757-22238817)。對于復審通過者,區人才中心工作人員在其《申請表》上蓋章。
5.區人才中心將復審合格材料提交至區教育局蓋章確認,并將復審通過的名單在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或異議不成立的,提交至區教育局發文核準。
2、評定(未能提供政策條款相應材料)
1. 申報人登陸區人才中心網站(sdrc.shunde.gov.cn),在首頁業務欄點擊“人才服務”—“教育人才確認”—“網上申報入口”,注冊并登錄后,在個人賬戶頁面依次點擊“人才服務”—“高層次教育人才確認”—“高層次教育人才申報”,填寫《順德區高層次教育人才確認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然后下載并打印《申請表》一式三份,申請人在《申請表》上個人簽名、用人單位核實申報材料并在《申請表》上填寫聯系人、聯系電話并加蓋單位公章。之后把已簽名蓋章的《申請表》掃描為電子圖片,連同其他相關的電子版申報材料上傳到系統,并務必點擊“確認申報”按鈕發起申報。
2.網上申報完成后,將組織評委會開展評定工作,審查能證明申報人學歷(學位)、主要業績、成果、貢獻的相關證書及證明材料,是否符合評定條件,評定工作完成后確定通過的候選人。申報人可登錄個人賬戶,依次點擊“人才服務”—“高層次教育人才確認”—“審批情況”,留意評定結果。(申報系統開放后,“認定”與“評定”兩種確認形式均可線上提交。本批次申報只受理確認形式為“認定”的申請記錄;對于申報形式為“評定”的人員,評定工作將于后期統籌開展,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3.評定通過后,用人單位將《申請表》一式三份原件及相關申報材料復印件(復印件每一頁務必有用人單位審核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并標注“與原件一致”。若《社保繳費證明》提供的是原件,也需要單位審核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送到各鎮(街道)教育辦公室,確認無誤的鎮(街道)教育辦公室在《申請表》上蓋章。
4.經鎮(街道)教育辦公室確認后的紙質申報材料交至區人才中心進行復審,區屬學校或區屬教育單位請直接將紙質申報材料交至區人才中心復審。(資料可郵寄,地址:順德區大良街道新城區國泰南路97號,順德區人才發展服務中心服務大廳;接收人:人才中心6、7號窗口;聯系電話:0757-22238817)。對于復審通過者,區人才中心工作人員在其《申請表》上蓋章。
5.區人才中心將復審合格材料提交至區教育局蓋章確認,并將復審通過的名單在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或異議不成立的,提交至區教育局發文核準。
●申請材料
1.《申請表》一式三份,申請人簽名、用人單位填寫聯系人、聯系電話和加蓋公章。
2.申請人身份證(港、澳、臺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
3.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4.若填報了專業技術資格或國家職業資格,請提供相關的資格證書。
5.在我區就業的,提交與我區教育系統工作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
6.屬我區柔性引進,提交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柔性引進協議(協議須明確申請人每年在我區工作時間不少于3個月,當年累計不少于66個工作日)并提交相應佐證材料。
7.教師資格證。(外籍人士除外,由區人才中心核查外籍人士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
8.現在我區購買社保的繳費證明(《佛山市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至少顯示參保記錄至申報時的上一個月)。申請人在我區參保期間,若參保單位名稱與簽訂聘用(勞動)合同的單位不一致,請補充提供相關的情況說明書(說明書上要加蓋聘用(勞動)合同中用工單位的公章,模板可在人才中心網站“人才服務”—“教育人才確認”下載獲取)。
另外,若申請人不在我區購買社保但在我區以“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的,請提供現在我區以“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的納稅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稅款所屬期至少顯示至申報時的上一個月)。
9.提交符合《順德區高層次教育人才確認辦法》各類資格條件的證書、聘書,或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或獎項、稱號申報材料,或國內(外)學歷、學位證書(以國內全日制學歷作為確認資格條件的,還需一并提供學信網驗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海外(境外)學歷、學位需提供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或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或國家職業資格證。另外,外語申報材料請提交發證機構或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翻譯件。
10.第五類人才符合“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才”的,需同時提交自申請之日起前溯三年以上的聘用(勞動)合同(在教育系統工作)及社保證明。
●溫馨提示:
申報系統建議使用360安全瀏覽器(極速模式)。申報過程中如遇到困難,歡迎關注“順德人才”微信號或致電進行咨詢。
●咨詢電話:
0757-22238817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編輯:楚儀
來源:順德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