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群眾來說,“住得安心”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有穩定的居所,方能安心勞作、享受生活。
近日,均安出臺《均安鎮限額以下自建房建設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下稱細則),進一步規范全鎮限額以下自建房建設管理,確保限額以下自建房工程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是落實省、市、區關于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決策部署的有力體現。
明確指出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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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則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對鎮內限額以下自建房的新建、改建、擴建等進行管理。
“限額以下自建房”定義
限額以下自建房,是指個人在依法取得的建設用地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等的房屋,且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
均安正在建設的自建房
限額以下自建房工程登記管理流程
建設方應在限額以下自建房建設前依法辦理用地批準和規劃許可手續,申請審批程序按照相應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均安鎮限額以下自建房工程登記管理流程圖
注意:辦理不動產登記時,開工登記回執和竣工驗收表作為必備的審批資料,如未提供將影響正常辦理不動產登記!
限額以下自建房開工信息登記辦理
建設方應在限額以下自建房施工前,到屬地村(居)行政服務站辦理開工信息登記,并提交以下資料:
1.均安鎮限額以下自建房開工信息登記表(附件1);
2.建設方(權屬人)與有資質的設計單位、有資質的施工單位或經培訓考核符合條件的建筑工匠簽訂的合同;
3.建設方(權屬人)、施工單位或建筑工匠(以下簡稱“施工方”)簽署的安全生產承諾書(附件2);
4.建設方(權屬人)簽署的不實施違法違章建設承諾書(附件3);
5.建設方或施工方繳納工傷保險或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憑證;
6.開工前四鄰房屋檢查資料;
7.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8.自建房施工設計圖紙;
9.建設方(權屬人)、施工方的身份證明資料(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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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以下自建房工程關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均安鎮限額以下自建房建設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出臺,不僅細化了限額以下自建房建設管理的具體流程和監管操作細則,還明確了有關主管部門、各村(居)的監管職責,為均安限額以下自建房的監管工作提供了更加具體可行的監管措施。
房屋自建有指引,走好流程才放心。《均安鎮限額以下自建房建設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出臺,這么重要的消息,趕緊告訴身邊人知道!
編輯:周楚儀
來源:均安城建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