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城市品質提升,貫徹落實《順德區打開圍擋暨加強后續監管“夜鷹”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容桂街道城市品質提升行動指揮部辦公室于9月27日印發行動實施方案,并于當天啟動執行。
自行動開展以來,容桂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每日組織專班執法人員不定時對容桂街道主要偷倒黑點、路段開展路面巡查。共出動專班執法人員137人次,執法車43輛次,巡查范圍已覆蓋19個社區(村)。
城網君獲悉,9月28日約10時,專班執法人員巡查容奇大道東時,發現李某某駕駛一輛電動三輪車,將裝載的生活垃圾傾倒在容奇大道東輔道對開地塊,傾倒物約占地2平方米。執法人員依法對裝載車輛和人員進行管控,責令當事人立即清理傾倒物,擬對其立案查處。
10月7日中午,專班執法人員巡查至四基社區東安北路(原四基石材市場)附近時發現疑似違法偷倒行為,執法人員立刻對現場5輛運輸車及其駕駛人進行有效管控,按程序啟動聯動機制,屬地社區和專班成員單位人員迅速到達現場支援處置。經現場勘測鑒別,偷倒物為建筑淤泥,體積約300立方米,執法人員依法制作《現場調查筆錄》,擬立案查處。
據悉,今年以來,容桂綜合執法辦共立案查處涉及違法處置建筑垃圾案件18宗,合計處罰金額15.57萬元。
開展環境整治,提升城市品質,建設美麗容桂,容桂街道一直在行動。接下來,容桂街道城市品質提升行動指揮部將繼續加大巡查打擊力度,增加路面出勤率;同時通過社區(村)LED顯示屏、公益宣傳欄、政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發動全社會群眾參與打擊非法傾倒行為;適時對違法情節嚴重,社會影響較大的違法行為進行媒體曝光,務求達到查處一宗、震懾一片的效果。
偷倒垃圾,后果嚴重。城網君在此呼吁廣大群眾要依法依規處理好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切勿隨意丟棄,共同提升容桂街道城市品質,營造整潔文明有序的城市環境。
普法小貼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法在指定的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隨意傾倒、拋撒、堆放或者焚燒生活垃圾。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編輯:陳惠玲
來源:容桂綜合執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