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長注意啦!
均安鎮2024年公辦小學一年級
政策生招生工作方案已公布
詳情如下↓↓↓
為切實做好招生入學工作,根據《佛山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實施辦法》(佛府辦〔2024〕6號)《佛山市順德區教育局關于做好 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順教〔2024〕37號)和《順德區教育局關于下達2024學年度各中小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順教〔2024〕4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對象
本批次招收對象為政策生,即年滿6周歲(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接受過義務教育并符合《佛山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實施辦法》(佛府辦〔2024〕6號)、《佛山市順德區2024年人才子女入學服務實施方案》(順教〔2024〕35號)、《佛山市順德區科學技術局、佛山市順德區教育局關于受理2024年高新技術企業工作人員子女入學的通知》(順科發〔2024〕9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的政策生條件的非均安鎮戶籍適齡兒童。本批次完成招生后,如有學位剩余,再招收積分生;積分生招生方案另行發文。
二、政策生認定條件
根據《佛山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實施辦法》(佛府辦〔2024〕6號)及相關文件,在本鎮居住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下同)一方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申請認定為政策生:
(一)現役軍人、烈士、因公犧牲或病故軍人。
(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政府專職消防員。
(三)公安、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警察。
(四)進藏干部職工;經組織選派參加對口支援西藏、新疆及東西部協作,支援時間1年及以上,且申請學位期間仍在援的本市援派干部。
(五)本鎮因公殉職基層干部。
(六)本鎮見義勇為犧牲或致殘人士。
(七)在本鎮全職在職工作,經認定(或評定)為領軍人才的。
(八)在本鎮全職在職工作或在本市居住,持廣東省人才優粵卡A卡或B卡的。
(九)在本鎮全職在職工作,持優粵佛山卡A卡或B卡的。
(十)在本鎮全職在職工作,按規定引進的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持優粵佛山卡C卡的。
(十一)本鎮博士后在站人士。
(十二)華僑。
(十三)持有效期內本市居住證的臺灣人士。
(十四)本鎮戶籍人士。
(十五)在順德區內連續辦理居住證5年及以上,并在順德區內連續繳納社保5年及以上,有合法穩定住址、合法穩定就業人士。(說明:在順德區連續辦理居住證并依法繳納5年及以上社保,且在均安已連續居住滿5年的,在均安申請入學;在順德區連續辦理居住證并依法繳納5年及以上社保,但在均安連續居住不滿5年的,在目前繳納社保所在的鎮(街道)申請入學)
(十六)符合《佛山市順德區2024年人才子女入學服務實施方案》(順教〔2024〕35號)、《佛山市順德區科學技術局、佛山市順德區教育局關于受理2024年高新技術企業工作人員子女入學的通知》(順科發〔2024〕9號)及相關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士。
三、招生范圍

四、報名辦法
(一)個人申請類
第一步: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及網址。
2024年4月25日至4月28日。家長可通過電腦端或手機端登錄順德區義務教育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為http://zs.sdedu.net)完成報名,詳細操作見《均安鎮 2024 年公辦小學一年級政策生網上報名系統操作指引》(附件 2)。
(2)填報志愿。
每生可填報五個志愿,第一志愿應按“屬地管理、就近入讀”原則,填報申請人工作單位或長期居住地所屬村(居)對應招生范圍的學校,第二至第五志愿可填報鎮內其他公辦小學。
由于本年度均安中心小學學位已不足以滿足本鎮戶籍生入讀需求,暫不招錄政策生;均安中心小學招生范圍內符合政策生條件的非本鎮戶籍適齡兒童請按就近原則報讀鎮內其他公辦小學。
由于今年全鎮學位相對緊張,請家長結合自身符合政策生的實際條件和志愿學校的報讀熱度,謹慎考慮填報志愿的順序。
(3)上傳報名資料。
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并將證件原件拍照上傳,包括:
①兒童及其父母戶口簿(兒童戶口簿首頁、兒童頁和父母頁);
②父母或監護人身份證(正、背面)、兒童出生證;
③政策類別對應的證明材料(具體資料要求詳見附件1)。
第二步:現場提交資料和確認報名
2024年4月30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所有已網上報名的兒童,家長必須帶齊相關資料到現場(第一志愿學校)進行審核并簽名確認報名,僅網上報名,不到現場確認的,視為無效報名。若未能在網上報名的,也可直接攜帶相關材料到第一志愿學校現場報名。
要求攜帶的資料:報名表(自行打印一式兩份、簽名確認)、《均安鎮2024年公辦小學一年級政策生報名入學審核表》(附件3)、兒童及父母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家長簽名確認與原件一致)、兒童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家長簽名確認與原件一致)及符合政策條件證明資料。
第三步:資格審核。
學校收齊已簽名確認的報名材料,分類整理后遞交鎮教育辦公室,鎮教育辦公室匯總后分派到相應的責任部門進行審核。
(二)企業申請類
符合《佛山市順德區科學技術局、佛山市順德區教育局關于受理2024年高新技術企業工作人員子女入學的通知》(順科發〔2024〕9號)及相關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士,報名程序如下:
第一步:個人向企業提出申請。2024年4月30日前,申請人按文件通知要求向任職企業提交申請,同時需填報《均安鎮2024年公辦小學一年級政策生報名入學審核表》(附件3)。
第二步:企業向鎮經濟發展辦公室推薦。2024年5月7日前,企業對個人申請進行資格初審,在申請表上填寫單位意見,并整理有關申請材料報均安鎮經濟發展辦公室。
第三步:鎮政府審核。鎮政府根據鎮經濟發展辦公室及鎮教育辦公室的初審意見,結合申請人的志愿和各公辦小學學位情況,審定學位統籌安排方案。
(三)相關資料查詢及打印辦法
根據《佛山市順德區衛生健康局佛山市順德區教育局關于使用粵苗APP開展入托、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的通知》(順衛醫函〔2021〕34號)要求,學校凡新招學生均需家長提供申請入學兒童的《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查驗報告》,操作指引詳見附件4(此項資料在正式入學時再交給學校);
個人參保證明網上打印方法見附件5;
個人納稅記錄自助查詢方法見附件6;
新市民自主查詢、下載居住證明方法見附件7。
五、資格審核結果公示
資格審核結果將于2024年5月18日在均安鎮政務網公布,公示期為2024年5月18日至5月20日(共3天)。
六、錄取辦法
政策生原則上按以下批次順序錄取:先錄取人才適齡子女、再錄取上級規定的優教服務對象適齡子女、最后錄取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高新企業及重點企業工作人員適齡子女。具體如下:
(一)人才適齡子女
按《佛山市順德區2024年人才子女入學服務實施方案》(順教〔2024〕35 號)規定的第一至第五類人才的先后次序,依照志愿優先原則依次錄取;志愿相同而學位不足時,按取得人才資格的時間先后為序(取得資格時間以上級部門發文的評審通過日期為準),若取得資格時間相同,則采取抽簽辦法確定。
對于《佛山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實施辦法》(佛府辦〔2024〕6號)規定的第七至第十一類對象,均屬于人才適齡子女,參照上述辦法錄取。
(二)上級規定的優教服務對象適齡子女
對于《佛山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實施辦法》(佛府辦〔2024〕6號)規定的第一至六類及第十二至十五類,按文件所列類別的先后次序,依照志愿優先原則依次錄取。若志愿相同而學位不足時,則采取抽簽辦法確定。其中:
第十四類,即父母一方是本鎮戶籍的,依照志愿優先原則依次錄取;若志愿相同而學位不足時,按父母一方戶口遷入均安鎮的時間先后為序錄取,若遷入時間(年月日)相同,則采取抽簽辦法確定;
第十五類,即在順德區連續居住并依法繳納5年及以上社保的(時間節點為2019年5月1日到2024年4月30日,以月為界),按志愿優先原則依次錄取;若志愿相同而學位不足,以在順德區連續繳納社保的時間長短為序;若繳納時間相同,則采取抽簽辦法確定。
(三)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高新企業及重點企業工作人員適齡子女
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高新企業及重點企業工作人員適齡子女屬于《佛山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實施辦法》(佛府辦〔2024〕6號)規定的第十六類對象,為政策生錄取的最后批次,依照志愿優先原則依次錄取;若志愿相同而學位不足,以申請人在順德區累計繳納社保的時間長短(以總月數計)為序;若繳納時間相同,則采取抽簽辦法確定。
(四)其他情況
1、若政策生未被所填報的所有志愿學校錄取,由均安鎮教育辦公室在全鎮范圍內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不服從安排的作自動放棄學位處理。
2、批次條件及志愿相同的,符合長幼隨學服務的,可優先錄取。
3、符合政策生條件但錯過政策生批次的報名時間,且在積分生招生時間范圍內(即積分入學報名時間截止前)申請入讀的,可在積分生招生時補報,學位由鎮教育辦公室統籌安排。
七、錄取公榜
2024年5月22日,在學校微信公眾號和均安鎮政務網公布錄取名單。
八、注冊
2024年5月26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獲得錄取資格的政策生按照學校指引進行注冊,逾期不注冊的作放棄學位處理。
九、部門職責及咨詢電話
(一)均安鎮教育辦公室:負責入學工作的組織領導、學位的統籌安排,聯系電話:25510663。
(二)均安鎮各公辦小學:負責招生政策宣傳及解釋、報名登記、證明材料收集、錄取公布、入學注冊等工作。

(三)均安鎮公共服務辦公室:負責區人才子女的報名和資料審核——電話:25388096;負責審核出生醫學證明——電話:25388230;地址:永安路2號公共服務辦公室。
(四)均安鎮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出具居住證歷史記錄證明,咨詢電話:25386961,地址:永安路8號綜合治理辦公室一樓積分入學受理前臺。
(五)均安鎮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重點企業工作人員子女的報名材料的收集和初審,電話:25518319、25386845,地址:永安路8號鎮政府辦公樓六樓。
(六)區公安局均安鎮派出所:負責戶籍資料審核,電話:25518377,地址:永安路1號鎮行政服務中心二樓戶政窗口。
(七)均安居委會衛生服務中心防保科:負責出具兒童免疫接種證明,電話:25575005,地址:暢興產業基地均益路89號。
(八)順德區社保基金管理局均安辦事處:負責社保繳納審核,電話:12345,地址:永安路1號鎮行政服務中心二廳。
(九)招生工作監督投訴電話:25518056。
十、文件查閱
招生文件在“山水均安”微信公眾號和均安鎮政務網“通知公告欄”(http://www.shunde.gov.cn/sdqjaz/tzgg/tzgg/)、各公辦小學、幼兒園、各村(居)委會公告欄等均可查閱。
十一、附加說明
(一)已在讀小學的學生不得重新報讀一年級。根據國家學籍管理制度,重新報讀的,無法取得學籍,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二)申請人偽造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發現,不予辦理入學申請;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三)凡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可本招生辦法,不服從統籌安排的視為放棄學位。
(四)本辦法適用于均安鎮政策生,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因今年仍處于戶籍生入讀高峰期,非均安戶籍新市民適齡兒童人數也大幅增加,申請入讀的政策生人數預期也將增加,積分生學位數量將十分有限。因此,我鎮將盡力做好各類適齡兒童的統籌分流安排,但統籌安排入讀的學校未必能符合家長意愿,家長要適當降低心理預期;同時建議積分分數較低的家長提前做好到民辦小學或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就讀的準備。以上招生政策如有調整,以最新公布的文件為準。本辦法由均安鎮教育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1.均安鎮2024年政策生類別和證明材料一覽表
2.均安鎮2024年公辦小學一年級政策生網上報名系統操作指引
3.均安鎮2024年公辦小學一年級政策生報名入學審核表
4.“粵苗APP”查驗預防接種證操作指引
5.個人參保網上打印方法
6.個人納稅記錄自助查詢方法
7.新市民自主查詢、下載居住證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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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安鎮教育辦公室
2024年4月22日
編輯:黃柳冰
來源:均安鎮教育辦公室、山水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