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就發作?
“路怒癥”一犯就惡意別車?
怒而向交警部門舉報了!
接到舉報后,交警部門迅速開展調查,發現一輛粵EF***72號牌小車在轉彎超過前車后,連續在道路上“S”型走位,數次惡意別車。民警很快找到該車司機何某,并進行了約談。

經民警詢問,何某當天行經桂洲大道掉頭位置時,看見綠燈已經進入倒計時,但前方的車輛還在掉頭,何某便覺得對方妨礙自己通行,一怒之下超車,并在該車前連續“S”型走位別車,故意阻攔對方。

民警對何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依法作出記3分、罰款100元的處罰。經過教育,何某認識到錯誤,主動向當事人道歉。

憤怒只會招來更多的憤怒
還會置自己和他人于危險之中
時刻安全文明駕駛,如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可緩解跟車時的緊迫感。遵守交通法規,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變道、超車。當遇到前方擁堵時,應遵守通行秩序,不要隨意穿插。
在其他地方遭遇挫折和怒火,不要在開車時發泄。
1、當遇到前車緊急并線或急剎車時,應當遵守“讓速不讓線”的原則,適當采取制動而不改變路線。如果自己也情緒激動,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在行車過程中
一定要學會調整情緒和心態
編輯:黃柳冰
來源:廣東交警、順德交警大隊、佛山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