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村鎮內公辦學校(學位供給情況見附件1)
1、非陳村鎮公辦學校學籍的陳村鎮戶籍生。
2、符合順德區人才子女入學規定的學生。
現場報名時間:2024年7月1-5日8:30-11:30;14:00-17:30,逾期不接受報名。
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轉學申請條件的學生家長根據轉學報名學校指引(附件2),到學生戶籍相對應的學校提交報名材料。到校前,請家長先與學校聯系并預約,并配合學校做好材料審核,完成報名手續。
今年是首都師范大學順德適子未來學校初中部開辦第一年,暫未開設初二、初三年級,因此申請轉學首都師范大學順德適子未來學校初二、初三年級的,按照小學當年度戶籍對應的中學為陳村鎮初級中學。
公辦中小學轉學原則上首先安排入讀戶籍對應中小學,學區學校學位不足時按志愿統籌安排。
按志愿統籌時,遵循以下原則:
1、同一志愿,按照戶籍生、順德區人才子女的先后順序統籌;
2、同一條件下,報名人數超過剩余學位數時,優先安排“長幼隨學”,戶籍生則依據學生戶籍遷入陳村鎮的時間先后順序安排,人才子女先按人才類別層次排位,同一類別的人才再按在順德區依法繳納社保的年限(總月數)排位,額滿為止。
家長應根據學位情況和自身實際填報三個不同的志愿,確保更好實現志愿下統籌安排。當家長填報的所有志愿學校均不能安排時,將在陳村鎮公辦學校中統籌安排。不服從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1、轉學申請表原件:由順德區內其它鎮轉學入陳村的填寫附件4;由順德區外轉學入陳村的填寫附件5。
2、學生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戶口簿復印件(首頁及兒童、父母所在頁)。
3、學生的出生證復印件。
4、學生的學籍信息表原件(由原就讀學校出具,在全國學籍系統中打印,加蓋原學校公章并填寫原學校的標識碼)。
(二)符合報名條件的順德區人才子女,于報名時間到陳村鎮人民政府二樓陳村鎮教育教學研究中心,報名時提交申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并按以下順序整理:
1、轉學申請表原件:由順德區內其它鎮轉學入陳村的填寫附件4;由順德區外轉學入陳村的填寫附件5。
2、學生的學籍信息表原件(由原就讀學校出具,在全國學籍系統中打印,加蓋原學校公章并填寫原學校的標識碼)。
3、《順德區人才子女入學服務申請表》(附件6)。
4、申請人及其子女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戶口簿復印件(首頁及兒童、父母所在頁)。
5、申請人與子女關系證明(出生證)復印件。
6、非順德戶籍申請人在順德居住證復印件。
7、申請人的人才資格證書、人才卡或公示文件。
8、申請人的社保繳納證明。
9、申請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
10、申請人的相關區人才領導辦文件復印件(首頁+申請人姓名頁)。
(三)申請“長幼隨學”插班,需提供兄弟姐妹的出生證、戶口本、父母結婚證等親屬關系證明,兄弟姐妹就讀陳村學校的學籍信息表。
1、小學、初中起始年級第一學期原則上不予轉學。
2、已有陳村鎮公辦學校學籍的學生原則上不予轉學。
3、學生申請材料將由相關部門審核,如申請人偽造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將不予辦理轉學申請。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如已有兄弟姐妹在陳村鎮內公辦學校就讀,家長需要方便一起接送的,應在申請表備注說明。若無備注說明,視為不申請“長幼隨學”。
5、所有審批程序通過后,2024年7月15日前由錄取學校通知家長,錄取后再辦理轉學手續。
6、凡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可本通知,本通知未盡事宜由陳村鎮宣傳文體旅游和教育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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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黃柳冰
來源:陳村鎮宣傳文體旅游和教育辦公室、綠色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