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順德某村居
就有駕駛員
為了躲避停車收費
在車牌上動起了歪心思
結果
聰明反被聰明誤
6月23日12時30分許,市民張先生打算開車出門時,發現自家愛車旁邊停著一輛同品牌、同型號、同顏色的小汽車,除了車身多了一點貼花外,連前車牌也一模一樣。張先生懷疑自己愛車被“套牌”,于是立即打電話報警。
接報后,交警迅速趕到停車場了解情況。民警仔細檢查后發現,該小汽車實際車牌與車上懸掛的車牌不一致,推測該車車主有使用他人機動車號牌的嫌疑。隨后經過排查,民警發現該車每次進入村里的停車場時都會更換號牌。最終,民警找到車主王某。
經審訊,違法人員王某如實交代了其為“節省”停車費用,通過非法途徑仿造村里其他居民私家車的號牌并懸掛在自己的車上。在成功“逃單”后,王某自以為天衣無縫,便多次使用假車牌進入停車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王某因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面臨記12分、罰款5000元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三)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1、保護車輛隱私,從日常做起;
2、定期查看違法記錄,及時核實可疑違法信息;
3、車輛維修保養、代辦,認準合法正規機構;
4、妥善保管車輛資料,不輕易外借;
5、發現套牌行為,應及時報案,保留證據。
需要駕駛報案車輛到交警部門,并攜帶以下資料:
當前
順德交警部門正持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對涉牌涉證等交通違法行為
堅決嚴查嚴處,零容忍!
交警提醒
為了貪便宜、圖小利不惜以身試法
最終難逃法律的嚴懲
廣大的車主朋友當引以為戒
莫要因小失大
編輯:黃柳冰
來源:順德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