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共享電動自行車作為一種新興的綠色出行方式,因其便捷性和環保性在佛山范圍內迅速普及。共享電動自行車為城市居民提供了一種快捷的短途出行選擇,有效緩解了城市交通壓力,減少了碳排放。
然而,共享電動自行車的無序投放和管理不善也帶來了一系列問題,如占用人行道、阻礙交通、影響市容市貌等,這些問題亟需得到有效解決。
11月11日,城網君從樂從鎮綜合行政執法隊了解到,為規范共享電動自行車的停放管理,該部門近段時間開展共享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
經前期摸查,樂從轄區內涉及未經允許擅自亂投放的運營商共7家,其中涉及易祺出行、迅馳出行、愛云動、飛馬智行、鴻能出行、哈啰出行 、小唄出行等運營商,樂從鎮綜合行政執法隊針對轄區內未經允許擅自亂投放的運營商發出限期清理通知書,要求近期自行清理相關共享電動自行車,逾期未清理的委托第三方開展清理工作。截至發出限期清理通知書后,運營商自行清理600多臺。
11月4日至11月10日,樂從鎮綜合行政執法隊聯同委托清運的第三方對樂從轄區范圍內進行全面的清理行動,行動中共出動執法人員36人次,出動執法車輛22車次,共清理并先行登記保存共享電動車473輛。
通過一系列的清理措施,亂投放現象有所減少,城市交通和市容市貌得到改善。下一步,樂從鎮綜合行政執法隊會持續改進管理措施,加強監管,提高公眾參與度,共同推動共享電動自行車行業的健康發展。
編輯:袁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