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安家長請注意!
均安鎮公辦中小學校
2025學年第一學期轉學工作
將于6月18日開始報名
千萬不要錯過!

1.非均安公辦學校學籍的均安戶籍生。
2.符合《佛山市順德區人才子女入學服務實施方案》(順教〔2025〕24號)及相關政策規定的學生。不接受已在本鎮公辦學校就讀尚未畢業的第三類(持優粵佛山卡B卡)和第四類、第五類(持優粵佛山卡C卡)人才子女重新擇校入學申請。
2025年6月18日至6月25日(工作日上班時間內),逾期不接受報名。
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均安戶籍生相關資料遞交至學生戶籍所屬學區的學校,人才子女相關資料遞交至工作或居住地所屬學區的學校,申請“長幼隨學”資料遞交至兄(姐)弟(妹)在讀的學校,不得重復報名。
均安鎮公辦中小學校招生區域劃分如下:

注:戶籍生按戶籍屬地區分,人才子女按在均安居住地(以居住證為準)或工作地區分。
(一)均安鎮戶籍生:報名時提交申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并按以下順序整理:
1.均安鎮戶籍學生轉學報名表;
掃描二維碼下載《均安鎮戶籍學生轉學報名表》
2.學生及其父母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含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學生頁);
3.學生的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生的全國學籍卡(由原就讀學校出具,在全國學籍系統中打印,加蓋原學校公章并填寫原學校的標識碼)。
(二)人才子女:除了提交戶籍生1、2、3、4點資料外,還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人才在順德居住證復印件;
2.人才資格證書及工作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
3.均安鎮人才子女入學服務申請表。
掃描二維碼下載《均安鎮人才子女入學服務申請表》
(三)申請“長幼隨學”的需符合“長幼隨學”政策的本鎮戶籍生或第一、二類人才隨遷子女,除了提交以上(一)(二)所包含的資料外,還需提供兄弟姐妹的出生證、戶口簿等親屬關系證明、兄弟姐妹就讀均安鎮學校的學籍信息表。
(一)均安鎮宣傳文體旅游和教育辦公室(以下簡稱鎮宣教辦)匯總整理報名材料后致函相關部門對材料進行驗證審核。確認無誤后,鎮宣教辦根據學位情況、報名人數以及上級有關政策規定,在全鎮公辦學校范圍內統籌安排學位。同一志愿,按照戶籍生、人才子女的先后順序統籌安排;戶籍生依據學生戶籍遷入均安鎮時間的先后順序統籌安排,人才子女按人才類別層次排位統籌安排。如全部志愿都沒有被錄取,在全鎮公辦學校范圍內統籌安排。不服從安排的,不再另行安排。
(二)根據《佛山市教育局關于完善幼兒園及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轉學“長幼隨學”服務機制的通知》(佛山教基〔2023〕11號)的文件精神,申請入讀均安公辦中小學,戶籍生、人才子女相同批次情況下優先安排弟弟妹妹入讀哥哥姐姐所在學校。
如申請的公辦中小學學位不足,導致弟弟妹妹(或哥哥姐姐)無法享受“長幼隨學”服務,由鎮宣教辦統籌安排至其他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同校入讀。
(一)均安鎮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在核準班額及招生計劃內接收轉學學生。
(二)初中可填報兩個志愿,小學可填報四個志愿。
(三)申請人偽造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將不予辦理轉學申請。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四)有關轉學審批程序通過后,均安鎮宣傳文體旅游和教育辦公室會委托錄取學校安排專人以電話方式通知家長到校辦理插班生轉學注冊手續。
(五)錯過報名時間,原則上到2025學年第二學期(2025年12月)再申請轉學插班,屆時請留意“山水均安”微信公眾號的通知。
(六)凡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可本通知,本通知未盡事宜由均安鎮宣傳文體旅游和教育辦公室負責解釋。
編輯:黃柳冰
來源:均安宣教辦、山水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