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要求,根據《關于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國發〔2006〕10號)、《關于印發〈廣東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編制標準〉的通知》(粵機編辦〔2011〕37號)、《關于設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通知》(順機編〔2011〕74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經研究同意,在我鎮設置佛山市順德區均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機構設置
佛山市順德區均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均安鎮人民政府設置的財政全額撥款的公益性事業單位,實行收支兩條線,人事、業務、財務獨立管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需要設置社區衛生服務站,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行一體化管理。
二、主要任務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社區、家庭和居民為服務對象,主要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醫療服務。其主要職能是:
(一)社區預防:社區衛生診斷,傳染病疫情報告和監測,預防接種,結核病、艾滋病等重大傳染病預防,常見傳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蟲病防治,健康檔案管理,愛國衛生指導,協助政府處理突發性衛生事件等。
(二)社區保健:婦女保健,兒童保健,老年保健等服務。
(三)社區醫療: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社區現場應急救護,慢性病篩查和重點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服務,轉診服務等。
(四)社區康復:殘疾康復,疾病恢復期康復,家庭和社區康復訓練指導等。
(五)社區健康教育:衛生知識普及,個體和群體的健康服務,重點人員與重點場所健康教育,宣傳健康行為和生活方式等。
(六)社區計劃生育: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與咨詢指導,發放避孕藥具等。
(七)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公共衛生服務和批準的其他社區衛生服務。
三、人員編制
1.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編制按照順德區編制委員會核定,定編113人,社區衛生服務站不單獨核定人員編制。
2.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人員配備堅持一專多能的原則,其中專業技術人員編制比例不得低于編制總數的95%,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不得低于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80%。每萬服務人口配備2-3名全科醫師、1-2名公共衛生醫師,在醫師總數內至少配備1名中醫類別執業醫師,護士與全科醫師比例按1:1的標準配備。
3.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后勤服務實行社會化。
四、其他
本方案由均安鎮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