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吃攤很多時候直接用塑料袋套在碗上盛熱食
順德城市網消息 (見習記者羅仲培) 隨著生活節奏的加快,快餐食品成為了市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少市民喜歡將各種熟食制品,如牛雜、燒肉、油炸食物等,直接用食品塑料袋盛放,回家加熱后食用。這種做法貌似既便捷又衛生。但是,在這“衛生”的背后,小心“毒從口入”。
快節奏的生活,市民用塑料袋打包
“趕著上班,直接打包帶走,一邊走一邊吃。”近日,記者走訪了大良的部分早餐店,發現不少人為了節省時間,直接把新鮮出爐的包子、油條、糯米雞或者是粥等熱食,裝在塑料袋里帶走。“沒有想過會不會有害,但是應該沒有吧,一直以來都是這樣的,也沒病沒痛啊!”其中一位市民說。
除了早餐檔,很多時候市民都會去熟食店打包熟食品回家“加菜”,對此市民李小姐也表示擔心,“有時候是晚上買的,放在冰箱里,等到第二天才吃的,不知道會不會有害,還是有點擔心。”
為求方便,小吃攤用塑料袋裝熱食
隨后,記者來到大良步行街,發現小吃攤直接把煮熟的小食放在套有塑料袋的碗上,而且塑料袋并沒有印有“食品用”字樣,對此小攤老板說:“怎么會不安全呢?這樣比較方便,直接把袋子扔掉就可以了,不用洗碗。”
記者在小食店前站了20分鐘,發現顧客很自然的就接過老板遞過來的食物,根本沒有顧客會詢問塑料袋是否合格衛生。對于記者說用塑料袋裝熟食有害時,一位顧客不耐煩的說:“用碗更加不衛生,那么多人吃過,套個塑料袋比較干凈,吃得比較放心。”
知識普及,塑料袋最好不要裝熱食
根據《塑料購物袋的環保、安全和標識通用技術要求》規定,塑料袋上應明確標示生產廠家名稱、標準編號、規格、材質等信息。沒有QS標識及編號標示“食品用”字樣的塑料袋可能有安全隱患。
根據規定,塑料袋分聚乙烯材質和聚氯乙烯材質兩種,其中聚乙烯材質的塑料袋不含塑化劑,可做成食品包裝袋,塑料袋必須注明“食品用”字樣,但也只可以用于盛放低于50℃的冷涼固體食品。而聚氯乙烯材質材質塑料袋,由于遇到高溫會釋放出鉛等對人體有害的有毒物質,因此只能作為一般包裝使用。
順德城市網提醒廣大市民,市面上大多是沒有注明“食品用”字樣的塑料袋,用塑料袋裝新鮮出爐的熟食,小心“毒從口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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