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電動車廢舊電池“有了家”(網絡用圖)
順德城市網消息 (見習記者羅仲培) 電動自行車的廢舊電池怎么辦?留在家里,占用空間,當廢品賣掉,又怕污染環境。煩惱的車主不用愁了,順德城市網記者了解到,近日,《佛山市電動自行車廢舊電池回收及處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出臺,明確電動自行車的生產企業、電動自行車蓄電池的制造企業應當承擔回收電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的責任。這意味著,電動自行車廢舊電池不用再“流浪”了。
新規:制造企業將承擔回收責任
作為新型的代步工具,電動車因其輕便、價格便宜等特點受到市民的歡迎,但是對于電動車的廢舊電池,市民一般都是當廢品賣掉,這容易對環境造成污染。《佛山市電動自行車廢舊電池回收及處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對電動車電池的收集、存放、運輸以及處理等方面做出了規定。
據了解,電動自行車電池主要包括閥控鉛酸免維護蓄電池、膠體鉛酸蓄電池、鎳氫蓄電池和鋰離子電池四大類型。按照意見征集稿規定,電動自行車的生產企業、電動自行車蓄電池的制造企業應當承擔回收電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的責任,并提供廢舊電池更換、回收服務。此外,新規鼓勵電動自行車銷售商、電動自行車蓄電池的銷售商履行回收電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的義務,并提供廢舊電池更換、回收服務,按照規定建立臺賬。
對于回收到屬本市所生產的廢舊電池,銷售商應將其交予電池生產企業回收利用;對于回收到非本市所生產的廢舊電池,經銷商應將其委托給具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設施)進行集中處置,并應遵從《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此外環境保護、公安、質監、經信、工商、交通運輸等六大部門將聯合規范電動自行車廢舊電池的回收。
商家:“以舊換新”后當廢品賣
昨日(10月21日)上午,順德城市網記者在大良新基二路隨機采訪了多位騎電動自行車的市民,他們均表示,往往通過“以舊換新”或者是當廢品賣掉的方式,將廢舊電池送到電動車專營店或者維修店回收。市民穆楷告訴記者,“新的電池從300元到600元不等,以舊換新可以抵扣40元至100元,能節省一部分錢沒理由不換啊。”而對于商家回收后的利用,市民普遍表示不太清楚。
隨后,記者走訪了位于環市北路的幾家電動車專營店,商家都表示可以“以舊換新”。其中一家專營店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一組電動車電池一般是有四個,“如果只是其中一個壞了,其他的都是好的,可以和新的電池組成一組重新銷售。”而對于不能使用的,該工作人員表示,只能當廢品賣掉。
記者留意到,無論是市民還是專營店都提到廢品回收,那么廢品回收之后,電動車的廢舊電池命運如何呢?
在大良新基一路的一家廢品回收站,回收站的老板表示可以回收電動車廢舊電池,“2.5塊錢一斤,行價了。”但是對于回收后的廢舊電池如何處理,老板警惕地反問記者,“你問這個做什么?”之后便不愿再回答。而在新基一路開修理店已經20多年的店主偉叔透露,廢品回收站一般都是把電池里面的強酸倒掉,然后挖出里面的鉛塊再轉賣。“報廢的廢舊電池值錢的就是里面的鉛塊,他們只想著能賣到錢,誰還管酸液對環境的影響。”偉叔說。
市民:希望盡快設置專門回收點
在隨機采訪過程中,大多數市民表示知道電動車廢舊電池對環境有影響,對于即將出臺的電動車廢舊電池回收及處理管理辦法,都稱好。“設置了回收站,規范了處理辦法,對環境好,對我們也好,這肯定是要支持的。”市民翔伯說。
同時,市民希望細化管理辦法細則,“有專門的處理管理辦法肯定是好的,但是回收的價格是多少,由誰來定價,回收的流程怎么走,這些問題還是要一步步細化。”此外,市民舒瑩就建議:“應該每個社區都增設回收點,方便市民投放,另外加強管理,以免電動自行車銷售店鋪或者廢品回收人員取走電池從中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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