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城市網綜合消息 被告文某和被告解某系夫妻關系,2015年1月,二人因建房找到被告張某,雙方協商后達成口頭協議,由張某以包工包料方式在文解二人家(大龍湖街道某村)的院子內建設民房一棟。文解二人在自家宅基地增建民房未經相關單位審批,系違規建設。
實際施工中,該民房由被告張某和被告劉某共同合伙承建,二人并無相應建房施工的資質。被告張某組織原告孟某等十幾位工人施工,施工現場未架設腳手架,未要求工人佩戴安全帽,也未采取其他安全防護措施。因樓板突然坍塌,原告孟某被砸傷,后被送至徐州市中心醫院治療,花費醫療費126500元。
【法院審理】
1、“包工頭”即雇主是否需承擔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涉案房屋系張某和劉某共同承建,原告孟某是張某和劉某雇傭的工人,張某及劉某沒有提供安全生產條件,未盡到安全保護的職責,存在過錯,應對原告的損傷承擔賠償責任。
2、傷者即雇員是否需承擔責任?
孟某是否就自身損傷承擔相應的責任,取決于其自身是否存在相應的過錯。本案中,孟某是張某和劉某雇傭的工人,工作中受雇主指揮,根據雇主的指示干活,事故現場沒有安全防護措施,孟某受傷是因為樓板斷裂、墻體倒塌所致,樓板斷裂不可預見,原告孟某不存在過錯,自身不承擔責任,雇主的責任不應減輕。
3、房主即定做人是否需承擔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之規定,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本案中,房主和施工人員之間是承攬關系。對施工人員完成定作合同的工作造成自身損害的,房主作為定作人原則上不承擔責任。但文某、解某進行房屋建設未經相關單位審批,二人在定作上有過錯,且二人選擇了沒有相應資質、缺乏安全生產條件的張某、劉某作為承攬人,其在選任上亦有瑕疵,因此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根據二人過錯程度,法院酌定二人分擔20%的賠償責任。
法院判決被告張某、劉某于賠償原告孟某醫療費101200元;被告文某、解某賠償原告孟某醫療費25300元。
法官提示農村建房中,作為房主在建設房屋時應當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切勿私建違章建筑,且在選用施工隊伍時,應選用有建設施工資質的隊伍;作為雇主,切勿承接超出自己施工資質范圍的工程,施工中應健全安全防護措施,保障雇員的安全;作為雇員,自身也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民房建設需謹慎,出現事故要擔責!
順德城市網(www.006323.com)相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片、音頻、視頻資料及頁面設計、編排、軟件等)的版權和/或其他相關知識產權,均受中國法律和/或相關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和/或其他知識產權法律的保護,屬順德城市網和/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擁有。
除非中國法律另有規定,未經順德城市網書面許可,對順德城市網擁有版權和/或其他知識產權的任何內容,任何人不得復制或在非順德城市網所屬服務器上做鏡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進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發行、播放、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
違反上述聲明者,順德城市網將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順德城市網法律顧問:廣東力創律師事務所 沈密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