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聲音
順德的三大改革中,有一項關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改革,從披露的消息來說,現階段主要是權力下放這一塊的動靜比較大,新聞里說,順德區各個部門都在梳理各類可以下放的權力到鎮街。官方評論認為,權力下放不僅可以精簡機構,更重要的是降低了老百姓的精力成本和時間成本,讓老百姓辦事更方便了。
這樣的解釋從理論上當然能夠成立,至少對各鎮街的市民而言,離鎮街畢竟比離中心城區要近的多。但這是從理論層面的推論,而從執行層面來說,老百姓的辦事是否真的方便了?據筆者所知,哪怕是在權力下放之前,各鎮街的辦事員都處于普遍喊渴的狀態,人員配匹嚴重不足成為幾乎每個鎮街的“硬傷”,哪怕算了各個鎮街的政府聘員,也依然有相當的人員短缺。就這樣的人員配置,如何承載區里下放的這些權力?終究是一個蘿卜一個坑需要去填的,更何況鎮街的這些辦事員還承負了諸多的其他社會工作需要精力與時間去面對。區里下放一個權力,鎮街就需要對應十個人去對接,這于原本就捉襟見肘的鎮街行政力量而言,說老百姓辦事更方便了可能需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另一方面,下放的權力有些當然是蓋一下章就了事的簡單程度操作,但同樣有些事是需要相關業務知識要求的,許多下放的權力在鎮街承接以后如何迅速熟悉相關條款規定也同樣是個挑戰,更何況有些審批權的行使還需要對經驗值的考驗,以靈活處理各類審批申請,這樣要素的具備,顯然不是三兩天功夫就能搞定的,應景之作的一批又一批的審批制度下放,如何保證審批的嚴肅性與公正性,這樣的挑戰同樣是不可忽視的。
由此,“放權”盡管是基于一種良好的初衷讓政府運作更高效、讓老百姓獲得更多的利益,但真正實行起來卻會大打折扣,最終的結果是鎮街的行政負擔陡然加劇,高效顯然是不可能實現,老百姓的辦事方便之說也很難保證。
但“放權”除了可以理解為“下放權力”之外,是不是還可以理解為“放棄權力”呢?如果從這個角度去考慮“放權”的施行,不僅真正可以提升政府運作的高效水平,而且也切切實實的讓老百姓不用費精力與時間來辦一些形式上需要實質卻大可不必的手續,如此放權才是真正的治標治本之舉。
新聞里說,在今年的兩會上,汪帥與朱省長證實,順德改革已正式向省里建議取消500多項審批手續,向“放棄權力”邁出了堅實的一步,盡管決心巨大,省里也表達了“全力支持”的態度,但書記和省長俱坦承“困難重重”,理由很簡單,取消這些審制制度不僅涉及到省里相關部門權力的運用,更涉及到國家相關部委的權力運用。
這樣的苦衷筆者在表示理解的同時,卻也心生一種困惑:改革的推進難道僅僅是廣東的事?僅僅是順德的事?提高政府運作效率、方便市民辦事不是所有政府應有的行政心態嗎?基于這樣的立場,相應的放棄一些可以且需要放棄的權力難道就不能成為一種共識?而在這樣的共識面前,又怎么會出現這些所謂有“難處”?
憶起前段時日溫家寶總理視察廣東時的一句“名言”:不改革只能死路一條!那就從真正意義上的“放權”開始,讓老百姓別再無謂的折騰了。若果連一些可有可無的權力都舍不得放棄,改革最終也只是一句忽悠人的漂亮謊言!
(編輯: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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