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glu
日前央視報道稱,超市內售賣的“膠帶蔬菜”,因膠帶上含有甲醛而致蔬菜甲醛超標,危害人體健康。隨后有本地媒體記者走訪順德蔬菜賣場,發現膠帶蔬菜普遍存在于各大超市內。區食藥監局對此表示,日常抽檢中會按照規定進行定量抽檢,未有超標情況,接下來將加強對“膠帶蔬菜”的專項抽檢。
從目前的情況看,人們還很少意識到“膠帶蔬菜”會對“舌尖上的安全”產生不良影響。因而絕大多數消費者該買還買毫不遲疑,商販也不需擔心會因此而被投訴,監管部門更因相關規范尚存空白,而覺得把區區膠帶納入食品安全監管范圍,有點小題大做。
殊不知,“膠帶蔬菜”可謂一把雙刃劍。一方面,用膠帶捆綁起來的蔬菜看上去整齊美觀,還能減少消費者在翻揀時對蔬菜造成的損耗,并因分量適宜而方便顧客拿取以及超市員工整理;但另一方面,專家早已提醒,由于捆綁蔬菜的膠帶大部分是工業用膠,這類膠帶含有苯、甲醛等有害成分,其殘留物用水很難洗掉,長期食用黏附這種膠質的蔬菜,會造成人體消化道黏膜及腎臟等的損傷,嚴重的甚至可能誘發哮喘等過敏性疾病發作,而甲醛還是致癌物質,因而“膠帶蔬菜”又具有低毒之虞,要避免誤食。
既然“膠帶蔬菜”存在安全風險,從防患于未然的角度,送別“膠帶蔬菜”,就不是什么起哄,而是當斷需斷,遲不如早。而且蔬菜去膠帶化過程中,商家、監管部門更要起好相應作用。
有道是“解鈴還須系鈴人”,膠帶捆綁蔬菜起于超市自然也當止于超市。目前我國雖然還沒有出臺食品級膠帶的檢測標準,對食品如何捆扎也沒有具體規定,但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直接接觸食品的器皿、包裝都必須安全無毒。因此,超市用工業膠帶捆綁蔬菜的行為就經不起推敲。相反,為消費者著想,替代膠帶捆綁蔬菜的方法很多,比如用保鮮膜、無害草繩捆綁蔬菜,將蔬菜進行簡易包裝,或干脆選擇散放,超市何不添點麻煩,為蒼生而做出改變呢?
至于政府及職能部門,也宜本著對食品安全隱患“零容忍”的態度,來處理“膠帶蔬菜”的去留問題。目前我國的確尚沒有禁止使用膠帶捆綁蔬菜的法律法規,相關監督檢驗規范也沒有到位,但我們不能坐等。為了廣大消費者的健康,第一步,食藥監部門自然要認真抽查,督促有問題的超市和蔬菜經營商戶進行整改,而鑒于目前國內已有哈爾濱、吉林、銀川、寧波等城市出臺相關政策,叫停使用有黏性的工業膠帶直接捆綁蔬菜,第二步,政府也最好早日推出我們自己的專門規定,對“膠帶蔬菜”說不,并切實將監管、處罰措施執行到位。
膠帶雖小,牽系很大。解“膠帶蔬菜”之困,各方或許不應因善小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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