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城市網消息 (記者鐘柳梅) “孕婦在醫院住院養胎期間嬰兒胎死腹中”事件又有新進展。昨日(3月31日),在順德區人口和衛生藥品監督局的組織下,順德婦幼保健院和患者家屬在廣東省和諧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醫調會”)召開了評鑒會。經過專家的綜合評定,建議醫方和患方各承擔50%的責任,患者對此表示不認可。
3月29日,順德城市網曾作報道,區人衛藥監局就近日發生在順德區婦幼保健院的一起胎死腹中醫療事件進行通報,醫院違規用藥屬實,并責令該院立即進行全面自查整改,但胎兒死因與使用“香丹注射液”是否有關尚無定論。為了這起醫療事件能盡快得到解決,順德區衛生部門組織醫院和患者到醫調會進行調解。
昨日的評鑒會在位于廣州的省醫調會舉行,當日的專家團隊由廣東省婦幼保健院等三名婦產科專家、一名藥學專家和一名醫學律師組成。上午10點,會議準時開始,患者左女士的丈夫王先生作為患方出席了會議。王先生陳述事情的經過時,堅持認為順德婦幼保健院違規使用“香丹注射液”是造成妻子腹中胎兒死亡的原因,他強調必須要對造成事件后果的醫院相關責任人進行處分,并給患者一個妥善的解決辦法。順德婦幼保健院在陳述意見時表示,盡管醫患雙方在“香丹注射液”的用藥問題上存在爭議,但左女士的胎兒在用藥前已存在羊水少、明顯發育異常等情況,所以胎兒死亡與醫療行為無明顯因果關系。
聽取雙方陳述后,現場專家就患者本身的情況、醫院的醫療行為等提出疑問。最后,經過專家的綜合評定,建議醫方和患方各承擔50%的責任。省醫調會副主任王輝表示,順德區婦幼保健院醫生未嚴格按照藥品使用說明給孕婦使用了“香丹注射液”,存在不規范醫療行為,醫方已經承認。但患方不同意尸檢,胎兒死因暫不明確,考慮左女士有兩次自然流產史,以及孕檢的不良生育史,不排除胎兒死亡是由于先天發育問題導致,也有可能是臍帶繞頸導致缺氧。患者對評鑒會的結果表示不認可。
王輝強調,當天的評鑒會只是一個調解的過程,如果醫方與患方對結果認定有異議,可以通過相關醫療事故鑒定會進行責任的認定。
(編輯: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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