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佛山市非戶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實施辦法》【佛府辦(2012)36號】、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佛府辦(2014)72號】、《關于貫徹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工作意見【流管辦(2015)6號】和《佛山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5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街道的實際,現就2015年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原則
小學一年級招生遵循“屬地管理、統籌安排、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倫教教育局根據倫教各公辦小學的招生規模及本年度各居(村)居民戶籍適齡兒童人數,劃定所轄小學的招生地段范圍,并根據報名人數多少,先安排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入讀,再安排政策性借讀生入讀,若本地戶籍和政策性借讀生安排入讀后,有剩余學位,用積分辦法根據積分的多少由高分到低分全街道統籌安排普通借讀生入讀,直至學位額滿為止。不服從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二、申請入學的對象
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身體健康,有正常學習能力,具有倫教街道戶籍的適齡兒童以及符合借讀條件的非倫教戶籍適齡兒童。
三、招生范圍
2015年招生范圍地段的劃分按2014年地段劃分執行。
四、學位安排
1、先安排倫教戶籍的適齡兒童按戶口所在地所屬學區的學校入讀。
2、在完成倫教戶籍適齡兒童入學安排后,統籌安排政策性借讀生入讀。
符合政策性借讀生入學條件(見附件2)的適齡兒童父母或合法監護人,按“附件2”所列的第二類政策性借讀生計分項目進行量化計分。根據剩余學位的多少由高分到低分統籌安排在居住地所屬學區的小學入讀,直至所屬學區學校的學位已滿為止(若積分相同,采取抽簽形式安排)。如未能安排到居住地所屬學區學校就讀的政策性借讀生,由街道教育局根據積分的高低按從近到遠的原則,統籌安排在已完成本學區政策性借讀生入讀后仍有剩余學位的學校入讀,額滿即止。不服從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3、若本地戶籍和政策性借讀生安排入讀后仍有剩余學位,則安排符合積分分數的普通借讀生報名登記。按“附件2”所列的第三類普通借讀生計分項目進行量化計分。計分完畢,根據學位數、積分排名、志愿填報等在全街道范圍內統籌安排普通借讀生入讀,額滿即止。不服從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若本地戶籍和政策性借讀生安排入讀后沒有剩余學位,則不再安排普通借讀生報名登記。
說明:本方案中的“普通借讀生”必須是納入我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范圍的佛山市新市民的子女。
已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或已有小學學籍的,不得重新報讀一年級,如發現重新報讀,學校將取消其學位安排。
五、報名地點
常教居委會所屬轄區的戶籍和非戶籍適齡兒童統一安排在鄭敬詒職業技術學校報名登記;
其他居(村)的適齡兒童,倫教戶籍的適齡兒童到所屬學區的小學報名登記,非倫教戶籍借讀生按居住地到所屬學區的小學報名登記。
六、招生辦法和程序
倫教街道流管辦、街道教育局在4月份,通過媒體、學校、幼兒園發放宣傳單張及在各小學、幼兒園門口張貼公告、舉辦招生入學咨詢會等方式向社會發布本年一年級新生的招生方案。嚴格按招生原則和招生時間進行,逾期不再受理。
符合申請入學條件兒童的父母或監護人應在報名前準備好有關的報名材料,報名時需提交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見附件2)
招生程序:
(一)舉辦一年級招生入學咨詢活動
咨詢時間:2015年4月12日上午8:30—11:00
咨詢地點:倫教街道各小學。
(二)適齡兒童入學報名相關事項?
適齡兒童分三類進行報名:
第一類:具有倫教戶籍的適齡兒童。第二類:符合政策性借讀生條件的適齡兒童。第三類:符合普通借讀生條件的適齡兒童(本地戶籍和政策性借讀生安排入讀后有剩余學位,才接受第三類的適齡兒童用積分方法報名登記,并根據剩余學位數按積分由高至低安排學位,直至學位額滿為止)。
本次招生報名分三個階段進行:
1、第一階段是倫教戶籍的適齡兒童
報名時間:2015年4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第二階段是符合政策性借讀生的適齡兒童
①公布政策性借讀生學位數:2015年4月25日,在街道流管辦及各公辦小學公布政策性借讀生的學位數。
②報名時間:2015年4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③積分公布時間:2015年5月13日在各公辦小學公布已報名的政策性借讀生積分結果。
④錄取公榜和注冊:2015年5月18日上午9:00在報名學校公榜,獲得錄取的適齡兒童需按照學校的指引在5月18日-20日進行學位確認。逾期不辦理的,視為放棄。
3、第三階段是普通借讀生
①公布普通借讀生學位數:2015年5月21日前,在街道流管辦及各公辦小學公布普通借讀生的學位數。
②報名時間:2015年5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注:如果有需要在5月31日前報名的,請到倫教街道流管中心窗口辦理。
③核查積分:6月5日—6月19日,各計分部門核查并計算積分。對部分材料不全,難以核查的,計分部門會致電家長要求補充材料。
④積分公布:6月24日,普通借讀生積分公布。公告地點:倫教流管服務中心網站、各公辦小學門口。
⑤積分復核:6月25日下午(2:00—5:00),普通借讀生積分復核申請。家長如對積分結果有異議,可在該時間內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報名學校、倫教街道流管中心查詢積分或提出積分復核申請或直接前往計分部門提出復查申請。如在該時間內不提出申請的,視為對積分結果無異議,逾期不再接受復核申請。
⑥學位安排:7月4日,普通借讀生學位安排公告。公告地點:倫教流管服務中心網站、各公辦小學門口。
⑦學位確認:7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普通借讀生學位確認。請家長持報名回執帶報讀兒童到安排學校學位確認。逾期不辦理學位確認的,視為放棄該學位,街道教育局不再另行安排。
提示:
1、申請人要在該時間段內按要求,完整填寫報名表并一次性提交報名資料,逾期不再受理補交申請。
2、“倫教街道2015年小學一年級新生報名申請表”可在街道流管辦服務窗口、現就讀的倫教轄區幼兒園或居住地附近的公辦小學門衛室索取。
七、說明
(一)借讀生積分申請以個人自愿為原則。積分申請要求兒童父母或監護人自愿提出申請,并親自到受理窗口辦理,不得委托他人辦理。
(二)經順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憑“德才卡”)其子女享受按本地戶籍學生待遇安排入讀。
(三)上級部門如有文件規定享受戶籍人口入學待遇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個人在申請積分過程中,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申請材料的,借讀生每使用一項虛假材料扣40分;情節嚴重的,取消申請入學資格。取得入學資格的,取消其資格,所得積分清零;情節嚴重的,3年內不得申請積分。違反相關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凡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可本招生方案。
八、文件查看地點
街道流管辦、各公辦小學、幼兒園,倫教教育信息網(http://www.ljjy.sdedu.net/)右上角“通知公告欄”可查看該文件。
九、附則
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實施。此前有關政策性借讀條件的規定,如果與本方案相抵觸或不一致的,以此方案為準,并由倫教街道流管辦和教育局負責解釋。
十、附件:
1.各招生學校及相關部門咨詢電話
2.適齡兒童申請入學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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