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日前發布了
“首違不罰”“輕微免罰”兩個清單
讓廣大經營主體感受到法治溫度和治理善意
近日
倫教市場監管所在執法過程中
開出了全市首張“首違不罰”處罰單
寬嚴相濟,教育與懲戒并重
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
2024年11月25日,倫教市場監管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某商場購買到過期食品。經倫教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調查核實,涉案食品生產日期為2024年2月21日,保質期9個月,消費者購買時已過期3天。執法人員迅速行動,于11月29日對涉事商家開展現場檢查,雖未發現過期產品在售,但確認其曾銷售過期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規定。
經查,該商家屬流通環節初次違法,在售食品數量較少(貨值金額為418.6元),且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并主動整改,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依據《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清單(一)》(序號5)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倫教市場監管所依法作出不予處罰決定。
但“免罰”不等于免責,為防范“小錯”變“大患”,倫教市場監管所同步建立“首違不罰”動態監管數據庫,將本次違法商家信息登記入冊,針對性加強日常巡查與風險預警。數據庫內違法商家,若屢教不改重復實施同類違法行為且不積極配合整改,將依法從嚴處罰,實現“柔性包容”與“剛性約束”的閉環管理。
本案是倫教市場監管所在佛山市內首次適用兩個《清單》的創新實踐,通過包容審慎的執法方式,既維護法律權威,又給予市場主體自我糾錯空間,助力企業輕裝上陣、規范經營,進一步優化區域營商環境。
順德市監提醒廣大經營者:食品安全無小事!須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定期自查產品保質期,杜絕銷售過期食品。消費者若發現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線。
■關于兩個《清單》
2025年2月7日,《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清單(一)》及《市場監管輕微行政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一)》(以下簡稱兩個《清單》)正式生效,標志著市場監管領域執法理念向“剛柔并濟”的全面升級,法治實踐邁入新階段。通過兩個《清單》,對首次、輕微且未造成實際危害的違法行為免予處罰,以批評教育、指導整改替代傳統“一刀切”的處罰模式,傳遞執法溫度,減少市場主體尤其是小微企業的經營壓力。
編輯:李素芳
來源:倫教市場監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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