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培發
上周五,順德區公共決策咨詢工作規程系列文件正式結束征詢公眾意見,如無意外,下一步將進入政策決策程序,有望推動順德決策咨詢走向制度化。
作為順德改革的一項新生事物,順德決策咨詢在過去兩年中蓬勃發展,對區和鎮街兩級政府決策的影響日益明顯。但兩年下來,順德決策咨詢仍面臨著“身份不明”的尷尬。市民及政府官員甚至連委員自身也常有這種疑問:他們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黨代表有什么區別?
從工作內容看,公共決策咨詢委委員與后三者并沒有太大的區別,他們都會從事民意收集、反映民意、為政府決策獻計獻策。但從制度設計看,公共決策咨詢委員會暫時還只是一個“非正式”機構。所謂的“非正式”是指沒有在目前的制度安排中獲得明確的位置。據筆者所知,順德改革方案曾試圖把決咨委與后三者并列稱之為“兩代表兩委員”,但當正式方案出臺時,則只剩下“兩代表一委員”,就與前述原因有關。由于非正式性,決咨委在定位和效力上面臨著一系列的“尷尬”。有委員就曾表示:“政府叫我們來提意見,聽就聽,不聽就不聽。那我們來干嘛?”
實際上,決咨委的“非正式性”很大程度上與其委員遴選機制有關。與人大代表、黨代表由選舉產生不同,到目前為止,順德各級決咨委委員多數都由政府聘任的,盡管委員的來源和界別非常廣泛,但其遴選標準卻是不夠公開透明的,導致其咨詢的合法性受到質疑。比如行政機關挑選觀點對自己有傾向的委員進行咨詢,使咨詢過程變成為行政機關的決策背書的過程,成了“政府定制”的咨詢;少數利益集團也可以通過選擇自己的專家,放大特定利益集團的聲音,使公共利益失衡。
委員究竟應該如何產生?有一種制度設計的思路是讓行政機關不能“自由”選擇,那么就設置一系列委員的標準,但由于委員的知識背景和能力素養需要多元化,所以這些標準往往只能是描述性的,判斷時仍然是主觀的,是“自由裁量”的,因而這種制度設計思路難以解決問題。另一種制度設計的思路是不完全由行政機關選擇,拿出一部分名額交給其他人選擇,讓產生委員的來源多元化。
在公布的工作規程中,順德選擇了后者,設計了四類來源,除行政機關外,還有行業協會、鎮街居民以及社會組織,兼顧了政府、企業、社會組織三個社會部門,結合了專家、精英和公眾。這種設計盡可能使受決策影響的利益各方都能獲得專家代表,通過知識和利益的相互制約而獲得平衡,從而讓決咨委區別于專家咨詢、人大代表等制度,獲得新生命力。
決咨委制度化,首先必須從委員遴選開始。
(編輯:非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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