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區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試行)
順府發〔2012〕20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構建規范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根據法律法規的基本原則及《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和省政府《關于同意開展商事登記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批復》等文件精神,結合順德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商事登記是指商事主體或商事主體的籌辦人,為了設立、變更或終止商事主體資格,按照有關規定提出申請,商事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并予以公示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商事主體是指依照有關規定設立的,以營利為目的而從事經營活動,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的個體工商戶、法人及其他組織。
本辦法適用于順德轄區內除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所有類型的商事主體。
第三條本辦法的商事登記機關是指佛山市順德區市場安全監管部門,商務主管部門是指佛山市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部門,有關許可審批部門是指根據各自職能對許可經營項目實施許可審批和監督管理的部門。
第四條申請人申請商事登記應當按規定提交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商事登記機關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登記。
順德城市網(www.006323.com)相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片、音頻、視頻資料及頁面設計、編排、軟件等)的版權和/或其他相關知識產權,均受中國法律和/或相關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和/或其他知識產權法律的保護,屬順德城市網和/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擁有。
除非中國法律另有規定,未經順德城市網書面許可,對順德城市網擁有版權和/或其他知識產權的任何內容,任何人不得復制或在非順德城市網所屬服務器上做鏡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進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版、發行、播放、轉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
違反上述聲明者,順德城市網將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順德城市網法律顧問:廣東力創律師事務所 沈密律師